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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4 日,欧盟正式公布对原产于中国电动车加征反补贴关税税率,并附多达 12 万个单词的详细调查结果,解释其如何开展调查、有关利益方的反应、欧盟的回复等。

相比三周前欧盟预先披露的税率,7 月 5 日起正式开征的临时税率略下调,如上汽、吉利分别被征收 37.6%、19.9% 的反补贴关税,分别比此前降低 0.5 个百分点、0.1 个百分点。比亚迪维持 17.4% 的税率不变。

- 其他未被抽样但配合调查的厂商将被征收 20.8% 的加权平均关税,较此前减少 0.2 个百分点;

- 被欧盟认定不配合调查的将被征收 37.6% 的反补贴关税,降幅也是 0.5 个百分点。

欧委会计算了三家抽样企业在调查期间获得的补贴率,统计类别包括通过不同形式获得的融资补贴、直接现金补贴、提供更便宜的土地、电池成本等,最终征收的反补贴税率为各单项补贴率的总和。需要指出的欧委会认定的补贴率既有直接补贴、也有间接获益的情况。

临时关税最长有效期是 4 个月。而从即日起的 14 天内,欧盟成员国将以书面形式对临时关税政策进行投票(不具有法律效力)。利益相关方可以在临时关税生效后 5 天内向欧委会申请举办听证会、15 天内提出意见。欧委会将在考虑各方意见后,披露最终的临时关税提案,企业有 10 天时间发表意见。

完成上述流程后,欧委会将向欧盟成员国提交最终决定,各成员国需对是否升格为永久关税投票。只有在至少 15 个国家投票反对,且这些国家人口占欧盟总人口的 65% 的情况下,临时关税才会被取消。否则临时关税会在 11 月 2 日之后维持 5 年。

中国商务部发言人何亚东在 7 月 4 日的例行发布会上说,中国主张通过对话协商妥善处理经贸摩擦,并表示距离终裁还有四个月窗口期,“希望欧方同中方相向而行,展现诚意,抓紧推进磋商进程,基于事实和规则,尽快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

欧委会在这份详尽的调查结论里,公布了抽样企业的依据、企业抗辩内容及被欧盟认定为补贴的类别。此前欧委会说过,选择上汽吉利比亚迪三家作为抽样公司,是为 “确保能代表在中国营运的电动汽车行业的公司样本”,欧委会在文件中也回答了如何界定代表性。

根据欧盟《反补贴基本条例》第 27 条,样本的选择基于调查期间同类产品在欧盟内销售和生产的最具代表性数量。在选择抽样企业时,除了出口到欧盟的绝对汽车数量,还包括在不同细分市场销售的具体车型、评估公司是否有资格获得补贴及包括闲置产能在内的整体生产能力。

结合上述标准和从 2022 年 10 月 1 日到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调查期,欧委会最终选择了在限定的时间内可调查的最具代表性的企业——上汽、吉利和比亚迪,拒绝了要求被抽样的长城汽车和特斯拉。

长城自称是少数及时提交所需抽样信息的厂商之一,也是中国最具代表性的纯电动汽车出口商之一,因此应该被纳入抽样公司。但欧盟认为所有被调查公司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信息,不采纳长城的论点。

至于特斯拉,欧委会认可其有关自己是调查期间向欧盟出口汽车最多厂商之一的陈述,但基于抽样的考量不是最大的出口量或销量,而是 “最大代表量”,所以拒绝特斯拉的要求。不过,特斯拉仍根据欧盟的调查框架,提出单独审查的申请,试图在最终执行阶段适用单独的税率。目前特斯拉适用 20.8% 的税率。

对于被施以最高税率的上汽,欧委会称其未提供生产成本、物料清单、产品规格及供应商采购清单等信息,因此被认定为未配合调查公司。上汽的抗辩理由之一是集团内关联公司数量众多,需要做大量协调工作,同时欧委会要求提交的信息量不完全合理,因此提交的答复不完整。(曾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