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温度新闻

近日,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药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辖区某连锁药店在经营中为了招揽顾客,销售处方药使用“买药送药”的促销手段,且存在违法赠药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叫停该违法行为并发出现场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对辖区各大零售药店展开违规促销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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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多部法规明确规定药品零售企业不得买药赠药。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的《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药品零售企业不得以买药品赠药品或者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

2023年12月18日,国家卫健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节约药品资源 遏制药品浪费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行为,不得以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2022年8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药品网络零售企业不得违反规定以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个人赠送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

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买一赠一”的促销方式,表面看起来消费者得到实惠,实则暗藏隐患。药品的使用必须遵循医嘱,特别是处方药。捆绑式促销手段往往会使消费者在购买时忽略药品特殊性,盲目囤药,甚至出现不按剂量使用药物,对身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

龙湾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药品销售使用安全监管和宣传教育,全面排查隐患,为广大群众营造安全、放心、有序的用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