溶洞里投毒,很可能导致里面一种物种灭绝!
四川深山里有一个溶洞,洞里生活着一群小甲虫,它们叫“穴胫步甲”,普通人可能压根没听说过这名字,但在昆虫爱好者圈子里,这种虫子因为稀有,单只价格能卖到近 2000 元 / 只。
今年八月,一个叫聂某的男子盯上了这门生意,他原本在网上卖活体蚂蚁,后来发现步甲虫更赚钱,就打起了穴胫步甲的主意,这种甲虫在当地一个叫“神龙溶洞”的地方有。
聂某的想法很简单也很极端,把洞里其他活物都毒死,这样活着的甲虫就只有他手里有,市场他说了算,他向人打听后,买了蟑螂药当毒饵。
某天凌晨,聂某摸进了溶洞,他先徒手抓了六十多只活的甲虫,然后在洞里各处放了上百个装满毒饵的罐子,干完这些,他带着虫子离开了。
让人意外的是,他完事后居然跑到昆虫爱好者群里炫耀,据群内成员反映,他声称原洞已经被下了药,活体全在他手上,还说自己“放生”了一部分到别的洞穴,“免得绝种”。
这番话传开后,圈子里炸了锅,大家都知道采集标本是一回事,但把整个洞穴下毒、企图灭绝一个种群,这性质完全不一样了,很快就有当地的爱好者自发去溶洞查看情况。
据前往查看的人描述,洞里到处都是死掉的虫子和毒饵残留物,几乎见不到活物,他们判断土壤和地下水可能已经被污染,整个洞穴失去了往日的生机。
爱好者们随即报了警,把掌握的线索都交给了相关部门,不过后来警方发布的调查结果,和爱好者反映的情况有些出入,公告说,实地核查后没有发现大量动物异常死亡的情况,也没检测到农药或毒饵包装。
原因是聂某后来又回去了一趟,把大部分毒饵收走了。他抓的那些甲虫,最后只卖出去几只,没赚到多少钱,因为穴胫步甲不是国家保护动物,最终没能对他进行实质性的法律追责。
这个结果让很多人觉得难以接受,在他们看来,就算这种虫子不在保护名录上,往自然溶洞里投毒这件事本身,就已经是对生态的严重破坏了。
溶洞生态系统和地面完全不同,那里面的生物圈往往花了几百上千年才形成,环境封闭、物种独特、食物链脆弱。
毒素一旦进去,不光直接毒死虫子,还会渗进土壤和地下水,顺着食物链一路影响蝙蝠、盲虾、洞穴鱼,甚至连看不见的微生物都跑不掉。
穴胫步甲就是典型的“真洞穴生物”,它们一辈子待在黑暗里,眼睛已经退化了,全靠触角感知周围,它们在洞穴食物链里算是上层,专吃其他小虫子,对维持洞内生态平衡挺重要的。
这类生物有个特点,分布范围极小,对环境变化极其敏感,很多洞穴物种可能就只存在于某一个洞里,别的地方根本没有,一旦这个种群没了,等于一整套独特的基因库就永远消失了,想恢复都没机会。
这件事其实暴露了一个更大的问题,近几年,小众宠物和昆虫标本市场越来越火,一些稀有物种被炒出了高价,价格一高,就有人动歪脑筋,想走捷径赚快钱,而现有的法律法规,对于不在保护名录上的动物和它们的栖息地,管得确实不够严。
每一个溶洞其实都是一个自成一体的小世界,里面可能藏着科学家还没发现的物种,存在着我们还没搞明白的生态关系。
一次投毒,破坏的不只是我们看得见的几种虫子,还可能把一些我们根本不知道存在的生命形式一起抹掉了。
说到底,喜欢昆虫、喜欢自然,和破坏自然是两码事,圈子里真正的爱好者,大多是拿着相机去拍照、做记录、搞研究,而不是一味地抓回家占为己有,有些人甚至会配合科研人员做物种调查,用自己的业余时间为生态保护出一份力。
这件事在法律层面可能已经翻篇了,但它引发的讨论没有停,怎么让法律更细致地保护那些特殊的生态环境?怎么让市场别再把稀有当成炒作的噱头?怎么让更多人意识到,洞穴这种脆弱的地方经不起折腾?
你怎么看这种为了赚钱就不管不顾破坏生态的行为?对于那些还没被列入保护名录的动物和它们的家园,你觉得该怎么管?
信息来源:封面新闻《男子洞穴投药欲垄断昆虫“穴胫步甲”网售 抓了60多只售卖3只获利上千元》2024-08-19
中国绿发会《为垄断穴胫步甲,毒杀整个溶洞生境》202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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