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〇1
刑辩律师的追求究竟是什么?
这个问题对很多律师来说是一个灵魂拷问,也是不少客户特别关心的问题。
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律师必须想清楚,自己从事这个职业到底要做什么,有什么样的追求,最终要达到什么目标。
其次,作为客户,也会关心这个问题。
如果客户委托的刑辩律师只是关心律师费的高低,对案件结果和客户的要求、情绪都不在意,那客户为什么要找这样的律师呢?
所以,律师的终极追求究竟是什么?
不仅律师行业自己关心,客户也特别关心。那么,作为一个刑辩律师,究竟什么样的追求才更合适、更合理、更能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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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至少有以下几个值得追求的方面:
第一,在合法的范围内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律师虽然是为客户服务的,就像有人说的“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但也要有底线。
例如,有些案件根本不值得同情,这时律师就有一定选择权。
可以选择为了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去办理案件,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即便判死刑,也应该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地接受判决,在程序和法律范围内不出现瑕疵。
当然,律师同样还有另外一个选择权。
觉得有违自己的道德感,所以在这方面如果过不去自己心里的坎,不愿意办理某个案件,可以选择不做,这就是律师的选择权。
第二,在能力允许的范围内,要追求极致。
只要能力允许,就要尽最大努力为客户维护权益,追求利益最大化,把工作做到极致,不放过任何问题,不留下遗憾。
当然,更不能懈怠,否则不可能达到极致。
有这种工匠精神,才能把每一个案件尽力做到尽善尽美,不留遗憾,不辜负客户的信任。
毕竟每一个刑事案件不仅仅是案件,更关乎客户的生命、财产和自由。
客户把这些都托付给律师,律师必须用行动回报客户的信任,这样才是双向奔赴,才有可能取得更理想的结果。
第三,律师不是慈善家,也要养家糊口,所以律师费也是值得追求的。
如果一个律师号称自己道德至上、不食人间烟火,也许真有这样的人,但大概率只是为了哗众取宠、立人设,不过这样的人设迟早会崩塌。
毕竟没有人能够不食人间烟火,大家都要吃饭、穿衣、住房子、开车、办公,工作不收律师费、不靠律师费是不现实的,只能是自欺欺人,很难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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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作为律师,可以有理想和追求,也可以有现实中的追求,也可以有高大上的追求,这两者互不影响。
不能只追求理想,不管吃饭问题。
更不能只盯着律师费,其他一概不顾。
如此,或许才更有人间烟火味,才更能和客户齐心协力,争取到一个更理想的结果。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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