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咸鱼呀~
这个事件,不是发生在中国职场,而是发生在北欧的西班牙。
一句话说完,就是标题了。在西班牙的一家快递公司,一名女员工因多次提前到岗,被公司开除了。
信息显示,这名员工本来是7.30上班的,但她通常在7.00以前就到岗位上工作了。
被开除后,她就向所属地法院起诉,结果惊到我了:合法且适当,无需向其支付赔偿。
不只是“早到”的原因
在不了解整件事情及西班牙的劳动法时,我认为这公司是在搞笑吧。
员工自愿提前开始工作,而且她又没有要求加班费,你们竟然把她给开除了。
多方了解细节后,发现事情不只是“早到”这么简单。
早到两年前,也就是从2023年的开始,公司就曾多次口头和书面警告她不要在上班前打卡或开始工作,但她主打一个不听劝,仍然我行我素。
资料显示,有一次,她连续19次提前到公司,有时,人还没有到办公室,就试图通过公司应用程序远程登录系统。此外,她还未经允许出售公司的旧车电池。
综上述的种种行为,公司就指控该员工无视管理,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
最终,法院认定公司依据《西班牙工人法典》第54条作出的“正当理由解雇”合法且适当,无需向其支付赔偿。
西班牙对工作时间有着严格的规定,每周最多40小时,每天不超过9小时。
加班必须满足三个条件:自愿、提前批准,且年度不超过80小时。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提前到岗并开始工作,实际上可能使公司面临违反工时规定的法律风险。
中西职场文化的差异
众所周知,中国最大的互联网大厂是阿里巴巴,而这家公司的创办人马云先生曾在一公开场合说过:996是福报。
什么是996?就是早上9点上班,晚上9点下班,一周工作6天。在中国,公司对于早到岗这种行为,肯定打上了敬业和勤奋的标签。
在西班牙这样的欧洲国家,劳动法严格保护员工权益,要求工作与生活要平衡。欧盟国家普遍实行强制的带薪休假和严格的解雇保护。
而在中国,虽然《劳动法》规定标准每周工时为40小时,但在许多行业,尤其是互联网和科技领域,加班文化依然普遍。
另外,在解雇这一块,也在明显差异的。
在中国,公司要解雇员工是有讲究的,不能随便让你走人。简单来说,得按规矩来,主要看三点:
合同:首先看你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里是怎么约定的。
法定事由:其次要有合法的理由,比如严重违纪、能力不够经过培训或调岗还是不行、或者公司经营困难需要裁员等。
补偿金:只要不是员工严重犯错被开除,公司一般都得给一笔“经济补偿金”,工作几年给几个月,算是对员工的补偿。
总的来说就是:解雇要合法合规定,并且通常得给钱。
对比一下其他国家,比如美国,老板炒你鱿鱼容易得多。
在美国,公司可以随时因为任何理由,甚至没有理由,就让员工走人。当然,也是有红线的:不能因为员工的种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这些法律明确禁止的原因开除。
换句话说,只要不踩“歧视”这条红线,公司决定让你走,通常不需要给理由,一般也不用支付任何额外的补偿金。
而在欧盟这类国家又不一样,公司要开除员工,整个过程非常严格,员工代表和工会拥有相当大的发言权。
写到最后:
我们常说: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这名西班牙女员工开除的原因,在事实层面上理解,“早到”就是一个导火索。
正如网友调侃的:她应该来中国工作,适合中国的内卷职场。
感谢读完,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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