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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令严禁以“新能源”、“替代能源”等名义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用燃料。

今年6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部署:从2025年6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黑加油点“大扫除”专项整治行动。

然而,政策三令五申之下,乱象仍在暗处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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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新闻

今年7月底以来,根据相关举报,澎湃新闻在湖北多地调查发现,诸多打着“新能源”招牌的加注站,实际销售的却是传统的柴油或劣质调和油。它们披着“绿色”外衣,逃避监管,带来公共安全隐患,更可能导致国家税收流失。

多位业内人士反映,今年以来,打着“新能源动力液”“生物质燃料”等旗号,实际却加注于燃油车辆的情况,在广西、湖北、江苏等地均有出现,这类曾被多部门合力打击的“伪新能源”燃料,有“回潮”迹象。

不久前,《经济参考报》记者到广西南丹县六寨镇G210国道沿途蹲点发现,一处约十公里的路段,分布着多家“新能源燃料”公司和加注站点,不少加注点位于村屯、民房附近。许多货车在此加注燃料,有的甚至排起长队。相比正规加油站的柴油,这里价格每升便宜0.8元上下。根据多位加注点负责人口述,该路段加注点日销售燃料多时可达200吨,年销售额或超亿元。

2025年7月至9月,澎湃新闻记者在湖北襄阳、黄冈、咸宁等多地暗访发现,这些所谓的“新能源加注站”普遍存在证照不全、管理混乱、员工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

在湖北襄阳,短短16公里的217省道上,密集分布着3家“中融新能源”和1家“涅康新能源”加注站。记者在“中融新能源乔洼三农服务站”和“中融新能源孙铺加注站”分别加油。前者油价为5.75元/升,比当天柴油官方牌价便宜1.15元,支付收款方显示为“湖北鑫陆新能源有限公司”。后者油价低至5.36元/升,紧挨民房,收款方竟是一个农副产品购销部。当记者索要发票时,两家站点均表示“没有发票”。

国内目前对“新能源油”尚无统一标准和定义。一个普遍的说法是,“新能源油”并非传统石油燃料,而是指利用可再生能源或低碳技术生产的清洁能源替代品,主要用于降低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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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流通协会相关负责人说,当前部分所谓“新能源”燃料,其来源多为化工产品调和而成,主要是多种有机化合物组成的混合物,是一种“伪新能源”。河池市此前打击收缴的“液蜡醇醚”燃料,经南宁海关技术中心检测显示,燃料系易燃液体,属于危险化学品。

业内人士介绍,一些经营者打着“新能源”的名义销售车用燃油,实际是规避国家对成品油极为严格的监管体系,不仅带来公共安全隐患,还可能造成严重的超标排放和环境污染。记者实地走访发现,部分加注点不仅在消防设施不完善、操作人员不专业的前提下经营,而且距离居民楼、路边等人群密集区域极近,甚至发现直接用塑料桶为客户加注的现象,一旦出现意外,将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些经营者穿上“合法外衣”,“证照齐全”导致监管执法难以触及根本。广西南丹一家公司以经营“醇基液体燃料”的名义,在当地申办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负责人直言危化证就是自己的“护身符”。

该公司“危化证”所示的经营方式为“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为了满足来往货车的大量加注需求,加注点通常在固定储存罐中按要求存放不超过2吨的燃料。“但我们有几辆油罐车随时补给,绝对不会缺货。”该负责人说,“有了证就可以开门做生意,哪怕卖的就是柴油,也不怕人上门来查,问就说是醇基燃料。”

上述加注站点的危化证如今已被当地有关部门注销。但类似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一些未办理危化证的加注点经营者,直接宣称经营产品不是成品油,也不属于危化品,“根本就不用办危化证。”

多位业内人士介绍,我国目前还没有针对“车用燃料油”制定相应国标。西部某地市场监管部门一位干部介绍,鉴于此类产品尚无国家标准,市场监管部门通常只能依据其所报批的产品名目进行监管,“很多时候只能按照产品的企业标准来进行日常检查和监督”。

多位受访人士建议,各地应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统筹协调各部门,打破部门之间的壁垒,建立常态化的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全方位的排查行动,对非法站点进行精准打击。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手段,构建智能化的监管平台,做到底数清、源头明。此外,对于合法的新能源加注站或燃料,要加快完善相关标准与规范,明确界定其概念和范畴,规范新能源加注站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

综合经济参考报、央视和澎湃新闻整理报道,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