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李梦晴

12月12日,德州市举行德州市2025年火灾形势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德州市火灾防控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据介绍,电动自行车因其便捷性成为群众出行重要工具,但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频发,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按照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联系各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围绕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回收等环节进行全链条安全监管。

一是严查末端使用管理。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住建、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治理行动21次,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4300余辆,推广安装电梯智能阻止系统9626套。

二是加强充电设施建设。为缓解住宅小区充电压力,市政府在全市部署开展“满电回家”惠民行动,鼓励全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办公场所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已在全市建成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26.44万个。

三是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制作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警示、科普教育短视频、海报等宣传作品21份,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广泛播放。印制《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五个严禁”》海报7万份,在全市住宅小区进行广泛张贴,普及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常识。

新修订的《山东省消防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条款中明确“新建公共场所、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应当规划和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既有公共场所、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应当结合实际,利用公共用地或者原有非机动车停放场所增建、改建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不得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乘客电梯,公共汽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的使用管理提供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