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栏目在官方微博连发多条视频,起底汽车行业网络黑嘴运作模式。官方指出,这些运作模式呈现多样化产业化特征。这些模式主要有发黑稿、敲竹杠、扮专家、搞带货、搞对立、泼脏水等,从制造负面舆情勒索“保护费”,到以“专业”之名行诋毁带货之实,再到煽动粉丝“饭圈化”互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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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上述的这些行为,官方表示可能一夜之间也会把一个企业长期维护的企业形象破坏,对企业的商誉带来很大的损失。同时指出企业间的互黑也会带来一种反噬,在舆论方面投入过多的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企业谋心发展的专注力。这些网络乱象已经严重破坏网络生态秩序,已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污染网络生态,必须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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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法治在线还发布了几起关于小鹏汽车、长城汽车和比亚迪等车企被侵害名誉权的案例。最近的一起案件就是关于在广州车展期间,一条关于以小鹏汽车展厅为背景的模特不雅视频在网络上流传,引发广大网友的热议。彼时,小鹏汽车法务部发文称,注意到部分账号在社交媒体及私域渠道,恶意传播利用AI技术生成的、以小鹏汽车广州车展展台为背景的,虚假的低俗色情视频并以此炒作负面话题、诋毁小鹏汽车品牌和产品的行为。官方指出此类行为不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污染网络生态,更侵犯了小鹏汽车的合法权益,触碰了法律红线!12月10日,广州天河公安发布警情通报,经查李某(男,36岁)为炫耀个人技术,利用AI技术生成虚假视频,并在社交平台发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警方已依法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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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中还点名公布自媒体账号“龙老师讲电车”长期发布未经核实的不实信息,恶意抹黑小鹏汽车,已构成对小鹏汽车名誉权的侵害。法院判令其立即删除全部侵权视频,在全平台账号公开发表致歉声明,并赔偿小鹏汽车经济损失 10 万元。对于这些行为 ,小鹏汽车总裁指出,有一些账号会恶意集纳全网故事片段,移花接木误导消费者,伤害了整个智能电动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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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城汽车被侵害名誉权的案例,官方主要公布了自媒体博主“大眼哥说车”。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23年长城汽车就宣布对该账号进行起诉,指出该账号存在涉嫌使用谩骂、恐吓、诋毁、虚构的语言毁谤长城汽车,要求赔偿500万元。今年8月,官方公布了“大眼哥说车”网络侵权案件的处理结果。账号“大眼哥说车”经诉讼,法院判定其构成名誉侵权,判决删除侵权内容、连续15日公开致歉、赔偿20万元。长城汽车表示因该账号运营者拒不履行生效判决,长城汽车已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对于一些网络侵权行为,长城汽车总裁刘艳钊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网络黑嘴在企业的宣发节点上,把产品莫须有的一些问题,一顿诋毁。打击了消费者对产品的信心,甚至影响企业的形象及在消费者心目中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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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的案例主要是与自媒体博主“龙猪集车”的名誉侵权案。视频内容中指出,该博主多年持续发布针对比亚迪的诋毁信息。其中,除了发布虚假内容外,还给企业贴标签引导二次传播。对于“龙猪集车”的名誉侵权案,比亚迪公关处法务经理表示,大概将近5年的时间,其发布的一些侮辱信息、虚假不实信息被累计转发数千次,评论近两万条,给比亚迪造成了很严重的损失。2023年,比亚迪对其进行起诉,2024年法院认定“龙猪集车”构成名誉侵权,判令其删除内容并公开致歉,并赔偿比亚迪经济损失 201.87 万元。今年6月,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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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述这些汽车行业网络黑嘴运作的行为,有专家指出治理汽车行业网络乱象首先要厘清多元主体的法律责任。网络黑嘴与MCN机构作为虚假信息的“制造者”和“传播者”,需对相关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面临刑事追责。而网络平台作为信息传播的关键枢纽,同样也需要承担平台责任。如果明知谣言在平台进行传播,而不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造成了谣言的扩大化,平台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