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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实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激励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环保部门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给予奖励,既有效解决了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又提高了执法效能。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示范引领作用,现公布2起奖励举报典型案例。
案例一
对群众举报养殖合作社违法排放养殖废水实施奖励
案情简介
2025年8月5日,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麻阳某养殖专业合作社违法排放污染物。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废水沉淀池墙面存在渗漏现象,渗漏的养殖废水通过沉淀池外黑色雨水管道排入场区下方池塘中。经对当事人沉淀池墙面渗漏废水与排水沟交汇处水质采样,监测结果显示COD、氨氮浓度分别达到了1879mg/L、386mg/L,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的排放标准。
查处及奖励情况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对当事人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于2025年9月11日对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5350元。依据《怀化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第七条第四项第三点的规定,给予举报人2000元奖励。
案例二
对群众举报个体工商户无证回收危险废物实施奖励
案情简介
2025年7月8日,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中方分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中方县某环保电子产品回收(个体工商户)无证回收废电路板。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查实当事人非法收集废电路板49个(重7.8公斤)。当事人立即作出整改,严格按照规定将查实的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回收管理。
查处及奖励情况
鉴于当事人涉及违法收集的废险废物废电路板数量较少(仅7.8公斤),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系首次违法且立即改正,依照《怀化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首违免罚清单》对当事人上述行为免于行政处罚。依据《怀化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第七条第二项第二点的规定,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
来源|怀化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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