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十三妹
最近,重庆10人聚餐,9人借故开溜,只留下老张一个冤大头。
关键是老张也是朋友喊来的,身上分文没有,只得押下身份证写下字据,答应明天来付。
结果又一天过去了,老张没来,其他9人也没有身影。店老板没办法,只有报警处理,准备起诉老张。
刚开始看到这个新闻还以为是段子,后来才发现是真的。这反而让我笑不起来了,都什么年代了,还有人吃霸王餐?
问题是这10个大老爷们,加起来都超过500岁了,为了1262块钱的饭钱,竟然集体选择耍赖,这个已经不是诚信问题了,而是结构性欺骗啊。
更可怕的是,这并非孤立的偶然。近年来,从“逃单式”消费到共享经济中的“搭便车”行为,类似场景屡见报端。其背后,是一种将个人便利或小利置于共同责任与社会信诺之上的功利计算。
聚餐之初,或许无人刻意谋划“逃单”,但散席时,那种“别人会付”、“不差我这一份”的侥幸心理,与面对账单时不愿吃亏、急于撇清的自保心态相结合,最终导致了集体责任的蒸发。
老张虽写下承诺书,却事后反悔,更将这种个人信用的“破产”从即时逃避升级为公然违约,使得私人间的失信行为,通过法律文书的确认,变得更加醒目而具有破坏性。
更深一层,这起事件暴露出我们社会规则意识,特别是对“共同之债”法律责任的普遍漠视或无知。律师认为,10人共同消费构成了法律上的“多数人之债”,对餐馆承担连带责任。
这意味着,在内部约定不明时,餐馆完全有权要求其中任何一人支付全部费用。然而,无论是先行离开的九人,还是留下的老张,最初的行为显然都未将此严肃的法律责任纳入考量。
许多人仍固守于“谁组局谁买单”、“谁有钱谁付账”或简单AA制的生活经验,却忽略了这些内部习惯在外部法律关系中并不具备抗辩效力。
张先生写下承诺书,本是法律对其责任的重申与固化,但他随后的违约,不仅是对餐馆的失信,更是对法律文书所代表的权威与约束力的轻视。
当社会成员对基本的民事法律规则缺乏敬畏,仅靠私人情谊或模糊惯例来维系经济往来时,类似的纠纷与摩擦必将层出不穷。
进一步看,“逃单”闹剧所伤害的,远不止一家餐馆的1262元营收。它如投石入水,波纹荡及更广阔的社会信任水域。
对于商家而言,此类事件增加了其经营风险与成本,可能促使他们采取更谨慎甚至不信任消费者的策略(如预付费、更严格的监控)。
对于公众,每一次这样的新闻都在无形中消磨着人与人之间的基本信任,使得原本轻松的社交聚餐,也可能在心底预设一份对“谁会买单”的隐性担忧,侵蚀着社会交往的温暖底色。
更严重的是,它向社会释放了一种不良信号:失信的成本似乎可以很低——至少在短期内,那9位“开溜”者尚未受到任何直接惩处。如果守信者无奈承担,失信者安然脱身,那么“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将慢慢腐蚀社会合作的基石。
重庆这起聚餐买单风波,如同一面多棱镜,映照出个体诚信的缺失、规则意识的淡薄与社会信任的磨损。
它是一则社会寓言,警示我们:一餐饭的代价,可以微不足道,但维系这顿饭背后的信用与规则,却重如千钧。
当十个人的饭局最终需要一场诉讼来收场,我们每个人都应反思:在自己的社交与经济行为中,是成为了诚信链条的守护者,还是那悄然松脱的一环?
重建信任,需从敬畏规则、恪守承诺开始,让每一次聚餐的圆满落幕,都不只关乎美食,更关乎一份无愧于心的信诺。
唯有如此,我们方能在日益复杂的社会交往中,守护那份让彼此安心相聚的温暖与坦荡。
我们都知道消费降级,但也不至于降级到10人聚餐9人开溜的地步吧。
如果今天这10人不买单,那明天买单的就是整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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