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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相关规定,2025年12月1日起,所有在售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新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旧国标”车辆全面停售。记者走访我县多家电动车销售门店发现,商家已全面梳理店内车辆,确保所售车型都达标“新国标”。同时,记者了解到,老旧电动车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以旧换新、折价回购、自然报废等方式进行逐步淘汰。
(记者 李昊鸽 编辑 李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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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刘亮
审核|张生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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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崔春娥 白延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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