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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名幼师因携带地中海贫血基因被解聘一事迎来最新进展。12月15日,澎湃新闻从当事人处获悉,当天她收到厦门市人社局短信,告知其再申诉案件已获受理;同时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案件办理规则》,相关部门已组建成立案件审查组。

回顾来看,这起事件时间线已跨度一年有余。去年4月,当事人通过笔试、面试及招聘指定体检,成功入职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下属幼儿园,成为一名在编教师。今年5月,事情出现转折,她被人举报“患有地中海贫血且隐瞒病史”。6月15日,所在幼儿园以“隐瞒贫血病史”为由,正式通知解聘

随后,当事人向海沧区教育局提请复核,并在该局工作人员陪同下,再次前往厦门市中医院检查,血常规化验结果显示不贫血。然而,6月28日,海沧区教育局仍依据《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中“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的条款,作出维持解聘的决定。10月底,厦门市海沧区人社局申诉公证委员会同样维持了上述解聘决定。

“地中海贫血”是一种遗传性血液疾病,因曾高发于地中海沿岸国家而得名。在我国,该病主要分布于长江以南的广东、广西、海南、福建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都将其列为血液系统疾病范畴,并对相关人员的录用设有一定限制。

此次当事人再申诉得以受理,背后离不开关键的政策调整支撑:11月14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通知,对“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进行调整,放宽了对地中海贫血、桥本甲状腺炎、多囊肾等疾病的录用限制。其中明确规定,地中海贫血(地贫基因携带者、静止型、轻型)且血红蛋白高于90g/L,视为合格。

一直以来,各地事业单位的体检标准通常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这一常规做法具有其合理性,可以理解。如今,国家层面已明确放宽相关体检标准,各地也应该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适时推进事业单位体检标准的调整优化。目前此事迎来转机,相信当地也有推动标准衔接、妥善处置纠纷的意愿,这一积极态度值得肯定和支持。但同时也应看到,此前事件处理过程中确实存在不当之处,有待通过此次审查予以纠正。

例如,相关举报材料来源于当事人产检中的“地贫”基因检测结果。一方面,“携带基因”与“临床患病”存在本质区别;另一方面,多次体检结果均显示,当事人仅为无症状“地贫”基因携带者,并非患者。在此情况下,所谓“隐瞒贫血病史”的说法显然难以成立。有关部门仍以此为由作出解聘决定,且在多次申诉程序中未予纠正,其间是否存在对体检标准的机械套用、对基因携带与患病概念的混淆等问题,有待审查组深入调查并作出说明。

另外,报道显示,举报者为当事人前夫,对方自去年8月起持续进行匿名举报,并于今年2月转为实名举报。举报者与当事人的特殊关系,加之举报材料来源于私人产检记录,使得该举报行为明显带有家庭纠纷延伸乃至报复的色彩。有关部门在处理此类举报时,尤其不应抱着“息事宁人”的心态,简单采用“谁举报谁有理”的逻辑,而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审慎厘清并妥善处置相关争议。这既是避免行政资源被无谓消耗、防止政府部门卷入私人纠纷的必要之举,也是维护行政公信力与公共决策权威性的内在要求。

期待案件审查组能够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全面核查事件细节,准确适用最新政策标准,作出经得起事实与法律检验的裁决,既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保障,也为各地事业单位体检标准的优化调整提供实践指引,推动相关政策在基层落地时更科学、精准、人性化,真正实现政策善意与公平正义的双重落地。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