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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浙江省政协副主席、浙商发展研究院院长 周国辉

“十五五”规划建议专章部署“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明确“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显示,我国已经成为世界首个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500万件的国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6年位居全球第一。

这份创新成绩单来之不易。“十四五”期间,我国知识产权从“量的积累”向“质的提升”转变,硬核专利加速落地,勾勒出创新驱动发展的生动图景,为“十五五”时期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筑牢根基。

看到这些,我这个做过快五年科技和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很为我国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斐然成就而激动。有理由相信,在“十五五”蓝图中,知识产权不再仅仅是创新的“保护伞”,更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引擎和关键纽带。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间,知识产权如何赋能新质生产力,是否可以通过三个维度去努力实现?

一是前端向科技创新“源头”延伸,引导更多原始创新。“十五五”时期,知识产权工作不能只局限于成果产出后的“确权”,而要更早地介入到科研活动中。在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阶段,就可以引入专利技术信息和产业趋势分析。通过分析重大科学发现有可能带来的颠覆性技术,从知识产权角度评估基础研究成果的产业价值和应用前景,避免“为了发论文而研究”,确保科研方向与市场需求接轨。特别要重点围绕和聚焦人工智能、先进制造、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新质生产力重点领域,进行高价值专利的前瞻布局。通过分析专利数据,研判国家实验室、大科学装置的研发方向,确保在关键领域实现“并跑”甚至“领跑”。

二是中端推动全链条“转化运用”,激活产业动能。知识产权的价值在于运用。“十五五”时期应当努力打通从“知产”到“产能”的通道,以解决成果转化中“转而不化”、效率不高的问题。建议组建若干有影响力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提供专业化、跟进式的全链条服务,整合产业资源,对成果转化进行统筹运营,而不仅仅是简单的交易撮合。持续深化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建立产学研用协同机制,打通实验室到生产线的“最后一公里”。通过完善利益分配机制,让科研人员和企业都有动力去推动专利产业化,从而唤醒“沉睡专利”。知识产权本身可以作为一个产业来培育,包括代理、评估、融资、数据智能等业态。这种“赋能型产业”将直接服务于实体经济,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三是后端完善“法治与规则”,护航新领域新业态。随着新技术如AI、大数据发展而带来的新挑战,知识产权制度要提供及时的制度供给。针对人工智能、大数据、基因技术等新领域,完善专门的审查标准和法律法规。比如针对AI模型的“黑盒”特性,明确说明书撰写要求和创造性判断规则,引导AI技术“智能向善”。只有保护到位,创新者才敢于投入。要进一步加强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及协同保护机制,依法实施恶意侵权的惩罚性赔偿,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稳定创新主体的预期。

展望“十五五”,有需要也有条件加快实现知识产权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的转变、从“注重审查周期”向“注重审查质量和效率并重”的转变,让知识产权更好地连结起创新和市场,通过制度创新和全链条服务,将技术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最终推动新质生产力的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