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温峥嵘 发布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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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简称“本所”)接受温峥嵘女士及MCN公司舞记八方(唐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称“委托人”)之委托,声明如下:

一、委托人被不法分子长期盗用直播片段进行假冒伪劣商品销售、非法使用肖像、制造不实信息引导舆论等,相关行为严重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现委托人已将全部相关案件全权委托本所律师办理。本所律师已完成证据固定等工作,有关诉讼程序正在进行。

二、认准委托人官方渠道公布的授权合作信息。本所律师将持续监测关于委托人的所有被侵权行为,并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举报投诉、民事诉讼、刑事控告等法律手段,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本所律师呼吁社会公众及网络用户保持理性,提高对网络信息的甄别能力,不信谣、不传谣,切勿传播未经核实的内容,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清朗和谐的网络环境。

12月15日,温峥嵘在社交平台发文:“报警,已刑事立案”,并附带严正声明和立案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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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中称:关于温峥嵘女士及我司被不法分子雇佣“水军”,捏造并大量发布“温峥嵘自导自演”“温峥嵘卖面膜出事把锅推给AI”“温峥嵘团队把假货和AI联系起来了”“温峥嵘疑似翻车了”等不实信息一案。公安机关于2025 年11月29 日受理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确有犯罪嫌疑,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中。2025年12月15日,公安机关已向我司出具《刑事立案告知书》。

温峥嵘女士及我司作为本案被害人,将委托律师持续关注本案,并保留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

我司合法授权的矩阵账号,均带有“舞记八方”等明确MCN标识,任何无认证账号以“温峥嵘”名义进行的带货,或无明确我司授权标识(主页显示“舞记八方”)的账号进行商品推广,均可能为AI仿冒,盗播,假货,请勿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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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演员温峥嵘被AI假冒事件引起网友关注。

温峥嵘 ,1977年11月2日生于中国贵州,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作品有《错爱3》《洪湖赤卫队》《许我耀眼》《永夜星河》《雁回时》《狐妖小红娘·月红篇》等。

现代快报/现代+综合 @温峥嵘、此前报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