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医生和律师,是社会上的两大良心行业,二者具有很多的共同点。有人总结出,医生是给患者医治身体疾病的,救病人于身体危难;律师是给深陷法律纠纷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的,救当事人于法律危机、财产危机。

自古以来,医疗界、法律界共同流行着一句老话,那就是医不叩门,法不轻传。

这句话的字面意思是,医生不会主动上门为病人看病;法律从业者不能轻易传授法律技巧,背后则蕴含着基本的职业操守和社会伦理道德。

人人都会担心自己的身体有病,如果医生动辄就以各种疾病主动恐吓普通人的话,虽然可以让医生赚的盆满钵满,但长此以往,必然引发医生的信任危机。

类似的道理存在法律行业。法律技巧、诉讼技巧本是社会行为的底线,如果律师等法律人士动辄教人规避法律责任的“技巧”,虽然可以让法律行业异常的兴旺、个别从业人员发财,但长此以往,则会引发法律行业的信任危机、社会道德的滑坡。

近日,一篇《陈律师,对不起,我们实在无法与您为伍!》的长文,在法律圈内迅速传播,仅仅一天时间阅读量就已经突破了10万+,可见内容之夺人眼目。

文章作者以亲历者集体的名义,讲述了自己遭遇到的某律师在案件承揽、律所管理等方面的所作所为,即便是身在法律圈多年的业内人士,相信看了文章之后,也会大感震惊。有资深律师看后评论道:职业底线啊!

文章中,为了承揽案源,律所的市场秘书要,“名校毕业同事被迫拼酒表忠”,招聘标准要求是“豁得出去,敢喝敢睡”;为了中标法律项目,安排团队律师分属不同律所,进行重复投标;为了规避纳税,利用他人注册大量小微企业,让青年律师为“挂名合伙人”进行虚假分红申报等等。

虽然这篇文章系作者跟律所发生矛盾之后的反驳之文,但作者的文章颇具律师写作的手法,描述的事实时间、地点、人物、内容等要素十分明确,在关键事实部分,还以视频截图、网格化画图等方式展现,查证应该不难。作者如此的公开披露,应该是做好了对质、备查的准备。

如果这些描述属实的话,是不是真的跟“医不叩门,法不轻传”的传统行业认识,令人产生巨大的震惊?犹如网上有评论此事的文章写的,文章中披露的事实,已经不是普通的律师为了业务承揽的竞争手段、职业操守问题了,而是涉及到律师执业行为本身的合规合法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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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的几天,兰世立的一则“律师无用论”的视频,惹来了律师圈的极大反弹,有人呼吁不能容忍如此的诋毁律师的作用。如今,这篇《《陈律师,对不起,我们实在无法与您为伍!》,真切的以业内人士的口气,描述了某些律师所谓法律作用的“手法”,不知道有没有同行主张彻查,以正视听?

与文章内容可以提供参考的是,网上有人分享了自己到一律所应聘“外勤助理”后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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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去医院,目标人群是那些发生意外、躺在病床上的人,接触的目的是告诉他们,我们是法律专业人士,能帮打官司要赔偿,而且费用很低。给你三天的“考验期”,能加上5个当事人的微信,就算合格,“适合入行”,加不上也不给什么报酬,也别想入职了。

劳动待遇:转正前签劳务合同,没社保,底薪4000;想签劳动合同的“转正”,需要连续三个月每个月都签下5单合同;转正后,底薪5000,交五险一金,每单提成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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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的谈案、接待业务,交给一些非律师人员完成,如何保证法律服务的专业性。如此的“外勤助理”工作内容,也就难怪一些医院会在门上贴上,“禁止律师入内”的警告了。

当初这样的“警告”现身网络的时候,还有很多律师出来辟谣,称这些人员都是法律公司的人员冒充律师、律所人员的。

看了文章中的描述,再看了这则帖子中律所对“外勤助理”岗位的工作要求,是不是也就明白了本文起这个题目的原因?

诚然,目前的律师从业人数,已经达到了83万人之多,从业人员普遍感到案源压力巨大,但身为法律行业的一员,应该具有起码的职业底线吧?职业操守这样的高级要求,你可以说不是强制性的,可总要考虑自身的行为,会令业外人士如何看待这个行业吧?

很多律师十分反感有人说律师的不好,甚至不惜上升到“法治”的高度,不容进行负面的评论。可是,事实一再证明,在律师群体中,确实有些人,人家是根本不在乎外界是如何评价的。

试问,为了维持一个行业的良性运转,“医不叩门,法不轻传”真的过时了吗?

注:本文系微信公号“语人集法”同步原创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