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信用卡额度是5万元,最新一期的账单却显示要还52000余元。”肖先生找人查询账单,这才发现,这张他使用了8年的兴业银行信用卡,每年都会产生2600元的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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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先生的兴业银行信用卡

疑惑:

5万元的额度

账单咋显示要还5.2万余元?

肖先生今年55岁,居住在陕西榆林靖边县,帮妻子打理一家小公司。

他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2018年,有个兴业银行的业务员上门推销信用卡,此前他就已经有几张信用卡了,额度都是四五千块。考虑到进货有时需要钱周转,便又同意办了一张。他记得当时在好几张纸上签了字,业务员说送回行里审核,还说办成了,这张卡能享受免费坐车的服务,可没说过要收费的事情。

肖先生说,因为他不太会用智能手机,收到卡片后,在年轻人帮助下,将卡片账号绑定到微信上,每月按照微信显示的账单金额按时还款,当然,也曾因为花销大,分期过几次,但都在5万元的额度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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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的账单异常,肖先生查账后才发现该卡被收取了年费,而且已经被收了8年之久

2025年11月的还款金额让肖先生察觉到异常:“今年11月的账单出来了,我看微信上显示该行应还金额达到了52254元之多,可我的额度只有5万啊,这多出来的2000多元是怎么回事?”带着这份疑惑,肖先生查询了账单。

惊诧:

卡片要收2600元年费

且已收了8年

在朋友的帮助下,肖先生第一次看到兴业银行的电子账单,账单显示:11月21日有一笔2600元的年费。肖先生说,这是他使用该卡片8年来第一次得知该卡要收年费,且费用竟如此高。

肖先生开始查账,这一查吓了一跳,从办卡之初起到现在,每年都收,8年共收了20800元的年费。

记者从肖先生的账单上看到,2018年10月31日开的卡,11月7日就收取了2018年度的2600元年费,此后每年的11月,都会显示这笔年费的扣取,直到2025年11月。

肖先生疑惑:2018年10月底开的卡,当年就两个月也要收一年的年费吗?兴业银行客服告知,只要开卡,用户就享有会员权益了,年费就会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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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先生办卡时被告知过有免费车坐,但是不知道怎么享受免费车,更不知道会被收高昂的年费

那么,这张卡究竟有哪些权益呢,肖先生说,办卡时业务员就说了一句可以免费坐车,也没具体说在哪里坐,只说等着卡办下来就知道了,卡片办下来也没人给他说过。从肖先生提供的卡片上能得知,这是一张白金卡。经查询,白金卡享有境内外机场接送服务、境内机场贵宾厅服务、24小时非事故道路救援服务,以及租车优惠等多项权益。

质疑:

从其他银行的审批额度来看

兴业银行有恶意收年费嫌疑

肖先生说,他最远的地方就是去西安,还是坐大巴车,这些年从来不知道这些服务,也从未享受过这些权益,“如果当时告诉我要收2600元的年费,我是咋都不会办的,也从没收到过银行扣取年费的提示短信……”

肖先生说,他一个做小本生意的人,此前其他银行审核他的资料,额度都不高,“目前我手里有7张信用卡,浦发的额度是4000元,中国银行是4000元,工商银行5000元,光大和交通银行是1万元,招商银行是1.2万元,最高的就是兴业银行这张5万元的。当时只想着5万元的额度有利于我进货时资金能够周转多一些,没想到会有这么高的年费。”

肖先生分析,不排除银行为了推销卡,故意放宽他申请卡片的条件,达到收取年费的嫌疑,“如果说当年是人为的审核条件,是他们为了达到推销卡的目的,那么现在银行的大数据统计,难道就看不到我的流水,难道就分辨不出我有没有条件和机会享受他们提供的高级权益?”肖先生还认为银行业务员没明确告知他该卡片收取2600元年费一事,属于欺诈行为。就此向中国银监会消费维权热线12378进行投诉。

回应:

银行称年费收费合理合规

仅同意退本年年费

一段兴业银行答复肖先生的音频显示,兴业银行西安分行工作人员于12月18日回复肖先生说,银行年费收取合规合理,收费标准已向监管部门上报备案,且办卡时的《兴业信用卡权益通知书》和申请表均有明确说明,相关文件也由肖先生本人签字确认。工作人员强调,卡片激活后无论是否享受权益,年费都会正常收取。随后又称,针对肖先生提出的质疑,银行给出的解决方案为:肖先生可拨打95561申请减免2025年年费,到账后再办理卡片注销,后续不再产生费用,但此前已收取的年费无法退还。

肖先生对此不能认同,他认为办卡时工作人员催促签字,冗长的条款根本无从细读,银行的做法属于“霸王条款”。

2025年12月19日上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处理此事的兴业银行榆林分行李姓工作人员。李先生介绍说,肖先生就此问题反映过很多次了,总行调取了当初肖先生办卡的资料,确认肖先生在告知年费收取的相关通知书上签过字,且他本人已经使用卡片8年了,不可能不知道卡片收取年费的事情,目前能做到的就是减免本年的年费。

律师说法:

材料格式中的告知不算明确告知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此事可看出银行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是否明确告知用户卡片有年费的情况。

赵良善说,如果银行业务员当初未以显著方式明确告知年费条款并诱导签字,则违背告知义务与知情权保护,年费收取缺乏合法基础,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银行对高额年费等关键条款须以显著方式提示并明确说明;再比如《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强调发卡行应充分披露信息、揭示风险。若银行无法证明已充分告知年费,肖先生可主张合同部分无效或撤销,要求返还全部已扣年费,而非仅减免一年费用。

赵良善解释,在信用卡发卡场景中,“充分告知”指发卡银行需针对年费这类影响消费者核心权益的关键条款,以清晰、醒目、易懂的方式向用户进行提示和说明,确保用户明确知晓条款内容、后果及自身权利,而非单纯让用户签署堆砌的格式材料。

判断“一堆告知材料让用户签字”是否构成充分告知,核心看以下三点:一是提示方式具有显著性,二是说明内容具有易懂性,三是告知过程具有互动性。

举例说明,若银行仅把包含年费条款的数十页合同、须知、风险提示等材料装订在一起,直接让用户在最后一页签字,既未突出年费条款,也未口头说明,即便用户签了字,也不构成充分告知。

银行可能存在的第二个问题,也就是用户肖先生自己质疑的,他是否符合申领白金卡的条件?

赵良善说,若未经合规审核即批5万元额度,属于违规授信,《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发卡银行须基于客户评估结果,与符合条件客户签约发卡,建立风控与内控体系,严格授权管理。

另据《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授信应严格审查申请人资信,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若银行明知肖先生其他行额度仅四五千元、资质不符,仍为“恶意收年费”而违规批5万元高额度,属于违规授信与违规发卡,违反审慎经营与风险管控义务。

“通俗讲,即使银行将告知写进合同条款里,如果未着重墨标注,不够醒目,也视为银行未履行告知义务。”赵良善良提醒说,希望无论是银行,还是消费者,在推销卡和办卡的过程中,都能够明确收费项目,让大家消费得明明白白。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苗巧颖 编辑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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