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说“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在所有暴力犯罪中,连环杀人犯和奸杀犯往往是最不可思议、最令人恐慌和最难以捕获的;他们的作案动机十分复杂,犯罪模式更令人困惑。

20世纪80年代,美国FBI行动科学科实施犯罪分析和犯罪侧写(根据从犯罪现场收集的信息给凶手画像)。约翰•道格拉斯是FBI行为科学调查支援科创建人,是美国顶尖的罪犯人格侧写专家、现代犯罪调查分析的开创者。

电影《沉默的羔羊》爆火后,他被誉为电影里面特工杰克的原型,事实上他也是《沉默的羔羊》、《汉尼拔》等犯罪电影的专家顾问。

我一直觉得“职业写作”很好看,因为真实最有力量。他们的写作不靠想象,无需技巧,故事本身足够精彩,为我们打开了解各行各业的大门,让我们明白何谓“专业”,何谓“现实永远比小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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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是偶然

入行是偶然

道格拉斯出生在纽约市布鲁克林区,父亲是印刷工。他有个姐姐,无论学业或运动都是家庭明星,而他的学业毫不出众,他在学校显露的天赋是讲故事。

他的大学成绩平均各科只是D,有一天,母亲拿着兵役局的公函给他,他应召去参加兵役体检,被录取了。他报名参加了空军,因为他估计空军会提供较好的教育机会。

在空军服役期间,他完成了大学本科学业,开始攻读心理学硕士学位。

1970年,他在俱乐部认识了弗兰克,后来才知道弗兰克是FBI的特工。弗兰克鼓励他加入FBI,他并不心动。后来,弗兰克给他看了枪支和工资单,两样都是他望尘莫及的,他终于决定试试。

他提交了申请表,到了11月收到了FBI试用期通知。

当时新特工训练班清一色是白人,没有女特工,大多29到35岁,他才25岁,算是最年轻的一位了。

每位受训人员最初所学的一项内容是,联邦调查局特工不举枪则已,一举枪就要击毙对手。这项政策的理论根据既是严酷无情的,也是合乎逻辑的:如果你掏出手枪,便已决定要击毙对手。
如果你认定形势非常危急,非得用枪射击不可,你便已肯定形势已危急到非致人于死地不可。在此紧急关头,你很少有回旋余地去谋划如何射击,很少有时间去从容不迫地思考再三,而且仅仅试图阻止或制服对手是风险很大的。你是不能拿自己或者潜在受害者的生命冒不必要的风险的。
我们接受的同等严格的课程包括:刑法、指纹分析、暴力和白领犯罪、拘捕技术、枪支使用、徒手格斗以及调查局在国家执法领域中起作用的历史。不过我记忆最清楚的一门课程是在训练开始后不久学习的。我们称之为“脏字训练”。

什么叫“脏字训练”?就是他们要熟练掌握一些脏字词汇,以便在日后办案中碰到这些词知道如何去应付;而且,他们要把这些带有脏字的办案报告交给“下流语速记员”,而不是普通的秘书。

训练为期十四周,中途询问他们对首次分配外勤工作的意愿,他选了亚特兰大,并分配到底特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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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底特律,他办了不少案,也结婚生子了。那时,他拿到了心理学硕士学位,对外勤工作也有点厌倦,主管部门让他去FBI学院参加为期两周的人质谈判课程。他头一回接触当时被称为行为科学的知识,从此改变了职业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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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责抓捕罪犯

最开始,局里大多数人和执法界都对应用于犯罪学研究的心理学和行为科学并不重视,都视为不值一提的胡说八道。

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FBI开始系统地开展行为科学科的工作,它后来更名为调查支援科(道格拉斯做了科长后,把“行为科学科”的名称变更为“调查支援科”)。

我于1977年6月加盟行为科学科之际,共有九名特工被选派在科里任职,主要精力都放在教学上,为调查局特工和全国学院学员共同开设的主修课程是应用犯罪心理学。

这个部门不负责抓获凶手。

我们不负责抓获凶手。抓获凶手的是当地警察,考虑到他们所承受的令人难以置信的巨大压力,他们中大多数人可谓工作出色。
我们尽力而为的是,协助当地警察突出调查重点,然后提出一些可能有助于挖出凶手的前摄手法方面的建议。
一旦他们抓获了凶手——我再强调一次,是他们而不是我们——我们就会设法构想出一套策略,协助检察官在审判过程中展现出被告的真实个性。

道格拉斯刚开始教学是“道听途说”,课堂上讲解的大部分案件缺乏第一手经验;而且他刚满32岁,看上去很年轻,教学对象都是久经考验的警察,怎样才能具有权威性呢?

1978年初,道格拉斯想到,既然他们教过的大部分案例中的案犯还在,而且大多数会在监狱度过残生,为何不去找他们做些访谈?

他知道要得到总部批准肯定没门,而且说不定从此每件事都会受到审查,因此他们需要信得过的联络人,去进行这个调查项目。

▲ 约翰·道格拉斯(John Dougl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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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翰·道格拉斯(John Douglas)。

他们找的第一个重犯是埃德•肯珀,在加州服刑,被判无期徒刑。

埃德•肯珀成长于破碎家庭,小时候肢解了两只家猫,和妹妹玩葬礼游戏;14岁杀了祖母和祖父;21岁释放后,他由母亲监护。

他打零工,喜欢开车缓行,搭载年轻女孩,残忍杀害她们并分尸。复活节的周末,他趁母亲熟睡,杀了母亲,并骗母亲的朋友来一并杀害。最后,他自己报案,让警察来逮捕他。

他被判犯有八次一级谋杀罪,监狱记录显示他的智商为145。

▲ “顺风车连环杀手”埃德•肯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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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风车连环杀手”埃德•肯珀。

道格拉斯对埃德•肯珀的第一印象是这家伙非常魁梧,像个庞然大物。他的态度既不狂妄傲慢,也不悔恨惭愧,表现很冷静,讲话声音柔和,讲话过程你很难插话。

我对肯珀的作案手法非常感兴趣。他在同一地区频频作案,且次次逃脱,这一点意味着他做事时“手法得当”,意味着他一直在分析自己的行为,并且学会了如何去完善作案技巧。
务必要牢记,对这些家伙中的大多数人来说,捕猎和杀戮是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是他们的主要“工作”,因此他们无时不在考虑。埃德•肯珀在作案中表现得无比出色。

埃德•肯珀对精神分析术语很熟悉,犯罪所有情节就像他的挑战、游戏。搭讪、让漂亮女性上他的车是头等大事,他经过长时间的努力思考和分析,确定如何最有效地实现目标。

支配。操纵。控制。这些是连环杀手的三大格言。他们的行为思想均是以有助于充实他们过于乏味的生活为导向的。
在一个守法的人发展为连环抢劫犯或杀人犯的过程中,最关键的一个因素大概要算幻想所起的作用了。我指的是最广义的幻想。
埃德•肯珀早年就形成了幻想,且统统涉及性与死亡之间的关系。他让妹妹同他一道玩过的一个游戏是把他绑在椅子上,仿佛置身于毒气室之中。他那些涉及他人的性幻想是以伙伴的死亡和分尸作为结局的。
由于感觉自身有缺陷,肯珀对正常的男女孩之间的关系并不感到舒服。他不认为会有哪个女孩子愿意接受他。所以他用幻想加以弥补。他必须完完全全地占有他想象中的伙伴,而那意味着最终占有她的生命。
“她们活着时都疏远我,都不愿与我分享,”他在法庭上做供词时解释说,“我试图要建立某种联系。我在杀害她们时,头脑里一片空白,一心想着她们将属于我。”

起初,道格拉斯以为埃德•肯珀是一个性施虐狂。可是,分尸均发生在受害者死后而非生前,不是惩罚,也不会造成痛苦。听罢肯珀数小时的陈述,道格拉斯终于明白,肯珀分尸更多是出自恋物癖而非施虐狂,并且与占有的幻想有着更多的关系。

我们在随后几年时间里又对肯珀进行了几次长时间的访谈,每次访谈都使我们得到不少信息,都让我们了解到更多令人痛心的犯罪细节。
眼前的这个人冷酷地杀害了正处于豆蔻年华的聪明女性。然而,我要是不承认我喜欢埃德,那么我就不够诚实。
他待人友好坦诚,生性敏感,还不乏幽默感。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可这样说,我喜欢待在他身边。我不希望他在外面的马路上随意游荡,他自己在最清醒的时刻也不想这样。可是我个人当时对他的这种好感——至今依然如此,与暴力累犯打交道的人都应当保持警惕。
我觉得这些人中不少都颇具魅力,能言善辩。这个人怎么能干出这种可怕的事情?一定是出了什么差错,或者有什么情有可原的具体情况。如果是在与他们中的某个人访谈,你会这样对自己说的。你无法充分理解他们的滔天罪行。这也是为什么精神病医生、法官以及办理假释的官员时常会上当受骗的原因所在。

▲ 道格拉斯与同事采访高智商连环杀手埃德•肯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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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格拉斯与同事采访高智商连环杀手埃德•肯珀。

道格拉斯总是告诉手下,成功的连环杀人犯构思行动的精心程度足以媲美艺术家,他们在犯罪过程不断完善。要评价他们,就要研究和理解他们的“作品”。

之后,道格拉斯去监狱和罪犯访谈成了一项常规活动,访谈得越多,他得到的一手材料越多。

他们告诉我们的许多内容是在重复其接受审讯时的证词,或者在重复其以前多次做过的利 己的陈述。他们所说的一切都得经过我们的反复推敲和广泛复审来做出诠释。不过,访谈所起到的作用在于,我们看到了凶犯是如何进行思维的,获得了对他们的某种直感,开始设身处地从他们的角度去思考问题。

在1979年,他们前后大约收到了五十个要求提供侧写的请求,而教官们都是利用教学工作的空隙时间来处理这些事情。

到了1981年,要求提供侧写的案件越来越多,道格拉斯已被减掉了大半教学任务,成为科里惟一的一位全日制投入破案实际工作的人。

个性侧写本来是未经官方认可的非正式服务项目,如今一个小小的机构建立了起来。我被冠以了“罪犯个性侧写项目主管”这个新设的头衔,着手与外勤站的官员展开合作,协助侦破那些各地警察局提交的案件。

随着监狱访谈的不断深入,他们掌握的情况愈来愈多,他们想将非正规的研究系统化、条理化。

后来,他们和相关人士联手合作,向政府申请了研究经费,计划深入访谈近四十个重犯,编写调查表格,要描述每一次罪行的作案手法以及犯罪现场,研究并记录案发前后的行为,写出研究结果。

道格拉斯很清楚,要使罪犯个性研究项目有价值,他们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因为系列凶犯都是出色的操纵者。

人们根据逻辑推理会提出这样的疑问:重罪犯为什么愿意同联邦调查局的执法特工合作呢?我们在项目启动初期也曾对此有过疑惑。然而,我们几年里接触过的绝大多数重罪犯的确同意与我们交谈,他们这样做是出于几种原因。
有的人对其罪行真的感到大惑不解,觉得在心理研究项目上提供合作是一种进行部分赔罪的方式,同时据此也更加了解了自我。我认为埃德•肯珀就属于这一类型。如我指出过的,有的人则是警察迷和执法迷,一味地喜欢接近警察和联邦调查局特工。有些人认为与“主管当局”合作或许会带来一些好处,不过我们不曾做过任何许诺来作为交换条件。
另外一些人感觉受到了冷落,一心想要得到他人的关注和摆脱那种百无聊赖的生活,我们的探访正中他们的下怀。
再有的人索性就是欢迎能有这个机会,好让他们以叙述生动的细节重温谋杀幻想。

我们都听过“杀人三合一”,也就是说杀人犯早期有三大征兆:尿床、虐待小动物、纵火,但这不是定律。

截至1983年,我们已经完成了一项针对三十六名案犯的详尽研究。我们还从一百一十八名他们的受害者身上收集了资料,这些受害者大部分是妇女。
从这项研究中诞生了一个体系,它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暴力凶犯并对其进行分类。我们头一次真正能够把罪犯的心理活动同他在犯罪现场留下的罪证联系在一起分析。反过来,它又帮助我们更有效地捕获他们。这一切解答了一些有关精神失常以及“什么样的人竟会干出这种事情”等的问题。
1988年,我们把研究结论扩充,写成一部专著,题为《性欲杀人罪:模式及动机》。

20世纪80年代初期,道格拉斯积极找囚犯访谈,了解他们的个性,因为行为反映个性。

从传统意义上讲,对大多数谋杀和暴力犯罪执法官员是比较容易理解的。它们起因于我们都经历过的感情——愤怒、贪婪、忌妒、贪财、复仇——的极端表现。一旦这种情感问题得以解决,犯罪或犯罪冲动就将停止。有人会因此丧命,但情况就是这样,警察通常都知道要追查的凶手是谁以及动机是什么。
可是近年来,一种新型的暴力罪犯已经露头,即系列案犯。这种人不到被拘捕或击毙,往往是不会停止犯罪的;这种人善于从经验中学习,并且作案手法越来越高明,总是在不断作案过程中完善其方案。

研究罪犯进程时,道格拉斯想过:“在起初的任何阶段如能正确理解并干预这一进程,会不会使恶性事件胎死腹中?”

通过我的研究和随后的办案实践,我对于大多数受性欲驱动的杀人犯能否会有哪怕是稍稍一点改邪归正的表现都持非常悲观的态度。如果任何努力有望奏效的话,就必须是在萌芽阶段,即在由幻想转变为现实之前。

▲ 臭名昭著的连环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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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臭名昭著的连环杀手。

罪犯侧写并不神秘

罪犯侧写并不神秘

要揣测凶手心理,就要把自己摆在猎手的位置。

假如我是一名凶手,就会每天外出寻找猎物,寻找下手的机会。
比方说吧,我正在一处购物中心,其中容纳有好几千位顾客。我走进游戏机厅,一眼看去有五十多个孩子在玩游戏机。此刻我必须成为猎手,必须成为侧写家,必须能侧写出那个潜在的猎物。我必须弄清楚这里五十多个孩子中哪一个易受攻击,有可能成为受害者。
我必须观察这个孩子的衣着打扮。我必须训练自己从这个孩子的手势、表情、姿势里捕捉线索。而且,我必须在一瞬间之内完成这一切,因此必须精于此道。
然后,一旦做出了决定,一旦要下手,我就必须想好如何才能不动声色地、不引起任何惊慌或怀疑地把这个孩子弄出购物中心,因为他或她的父母很可能就在附近的店铺里。我可经不起出现任何差错。

道格拉斯在研究案情资料时,会渐渐在心中对凶手及其犯罪动机形成一个清晰的图像,他往往会说出具体的案情经过。

他已经见识过大量暴力犯罪案件,将各个案子的大量细节串联起来,而且已经访谈过很多暴力凶犯,足以在他心目中构成某种模式,告诉他什么样的人会犯什么样的罪行。

我侦破案件时的做法是,收集办案必需的全部证据——案情报告、犯罪现场照片及描述、受害者陈述或者验尸报告——然后让自己从心理上和情感上进入凶犯的角色。我力图以他的思维方式去思维。
这种做法究竟是如何产生的,我无法肯定,诚如多年来一直找我做咨询的诸如托马斯•哈里斯这样的小说家也无法说明其笔下的人物究竟是如何塑造出来的一样。如果说其中涉及某些神通的成分,我不会予以否认,尽管我认为它更多是属于创造性思维这一范畴。

他的工作方式是怎样呢?

首先,他要过目验尸官报告。

我要过目的第一份东西就是验尸官报告,以便了解伤口的性质和类型,死亡原因,是否受到性侵犯,如果受到了性侵犯,属于什么类型。全国各地的警察管辖区数以千计,验尸官的报告也千差万别。

然后,他研读警方的初步报告。

阅读完验尸调查结果之后,我就会研读警方的初步报告。
当第一位警官赶到时,他看到了什么?从那一刻起,现场就可能会有所变动,或者由他或者由调查小组中的某个人造成。我认为十分重要的一点是,要使案发现场尽可能保持凶手离开时的原状。如果那已不是原状,我就想知道缘由。
例如,如果被害人脸上盖有一个枕头,那是谁放的?警官初到时,枕头就在那里吗?是不是发现尸体的某位亲人为了死者的尊严放在上面的?抑或另有什么解释?
最后,我会查看犯罪现场照片,印证我脑海里勾画的图像。
照片的质量并非总是上乘的,尤其在大多数警察局还在拍摄黑白照片的年月。因此,我还会要求绘制一份犯罪现场的简图,标出方位和脚印。
如果警探们有什么特别需要我过目的地方,我会要求他们写在照片的背面,这样我在初次查看照片时,就不至于被别人的观察结果所左右。
出于同样原因,如果他们的名单中有一特定嫌疑人高居榜首,我也不想知道。我会要求他们封入信封寄给我,以保证自己的分析能够客观。

还有一点很重要,他要知道有没有物品被取走,很多罪犯都喜欢拿走“纪念品”。

同样重要的是,要设法查明是否有任何物品从被害人身上或者从现场取走。一般而言,现金、贵重物品或名贵珠宝被拿走是容易被发现的,其中任何一项都会有助于了解作案者的动机。其他的物品就不总是那么容易被追查。
当警察或警探告诉我没有任何物品被取走时,我会追问:“你是怎么知道的?你是不是要告诉我如果我从你太太或者女朋友的抽屉里拿走一个胸罩或者一条内裤你也能发现?如果真是这样,你就是一个病态的小伙子。”像条状发夹或一束头发这类小东西的丢失是很难被发觉的。
在我的心目中,看上去没有什么东西不见了这一判断从来就不是一项确定的调查结果。当我们最终抓获作案者并搜查他的住处时,常常会发现意想不到的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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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的侧写师必须能够理清形形色色的证据和数据,必须设身处地地从作案者和受害者的角度进行思考,无异于“精神分裂”。

你要了解受害者。

你必须在大脑里重塑犯罪现场。你有必要尽可能充分地了解受害者,设想出她可能会做出的反应。你必须把自己置身于被攻击者持枪、持刀、拿着石块、挥舞拳头胁迫的处境之中。
你必须能够感受到她在攻击者逼进时的恐惧。你必须能够感受到她在被强暴、殴打、刀刺时的痛苦。
你必须理解,发自恐惧和痛苦的尖叫是怎么回事,同时又意识到那是无济于事的,不会让他就此罢手。你必须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这是你迫不得已要承受的千斤重担,当受害者是儿童或老人时,情况更是如此。

你也要了解罪犯。

不过同样困难的是,我还必须把自己放在攻击者的角度,以他的思维方式进行思考,随他一同进行谋划,理解和体验他的满足感,因为就在人生的这一刻,他多年被压抑的幻想总算实现了,他终于可以控制局面了,可以完全操纵和支配另一个人了。我也必须设身处地地从作案者的角度去体会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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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格拉斯创造了一个术语:“识别标志”,区别于“惯用手法”。

惯用手法指的是凶手犯罪时的所作所为,它是动态的;识别标志指的是凶手为了满足自己的愿望而不得不做的事情,它是静态的。

惯用手法与识别标志之间的差异可能很细微。
就以得克萨斯州一名银行抢劫犯为例,他迫使所有被扣押的人脱光衣服,摆出各种性交姿势,然后他再进行拍照。这便是他的识别标志。如果他的目的只是抢劫银行,这样做并没有什么必要或者助益。事实上,这样做使他在那里耽搁的时间更久,致使他面临更大的被拘捕的危险。然而,显然这是他觉得必须做的事情。
在密歇根州急流城也有一个银行抢劫犯。我曾飞往那里提供破案咨询。这家伙也逼迫银行里的所有人脱光衣服,但是没有拍照。他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使目击者们只顾得害羞,无心去注视他,从而事后也就无法说出他的特征。这是为了达到成功抢劫银行的目的而采取的一种手段。这是惯用手法。

尼采说过:“与恶魔战斗的人,应当小心自己不要成为恶魔。当你远远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你”。道格拉斯从事如此需要“代入感”的工作,可想而知他的精神压力有多大。1983 年12月初,他突然昏迷,差点没躲过鬼门关。

在过去的六年中,我一直在研究一种新型的犯罪分析方法。我是行为科学科惟一的专职办案人员,科里其他人员均是讲课教官。
当时我手头同时有大约一百五十件未侦破案件要独自处理,而且一年之中有一百二十五天是在途中奔波,而不是待在弗吉尼亚州匡蒂科的联邦调查局学院的办公室里。来自地方警察的压力十分之大,这些警察自身也承受着来自社区、来自受害者家属要求破案的巨大压力,因而我对他们深表同情。
我一直在设法排列出工作的轻重缓急,可是每天都有新的案件纷至沓来。我在匡蒂科的同事们常常戏言说我就像个男妓:不能对客户说半个不字。

12月2日,他被同事发现倒在酒店房间,紧急送去医院检查,右脑因高烧而破裂且有颅内出血,医生说:“用外行人的话来说,他的大脑已经炸成了碎片。”

他整整昏迷了一个星期,徘徊于阴阳交界线上,大家连葬礼都准备好了。一周后,他奇迹般醒来,身体缓慢恢复。直到1984年4月,他回局里讲课,一进门所有人起立鼓掌欢迎,他感受到大家的尊重,有回家的感觉。一个月后,他开始全面恢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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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也是“心理专家”

罪犯也是“心理专家”

人人都有弱点,很多罪犯能通过测谎测试,要让他们招供,就要营造“如坐针毡的因素”,要有创意,要运用想象力,道格拉斯经常反问自己:“假如是我作的案,什么事情会让我露出马脚呢?”

有些罪犯是在接受心理治疗期间继续犯罪而没被发现。有些心理医生过于理想化,以为真的能改变这些罪犯,他们往往不知道这些罪犯都是善于揣摩别人心理的专家。

有个叫范达的罪犯做出诚心悔改的姿态,负责他的监狱心理医生说他非常配合,这样下去就可以被假释。

道格拉斯和心理医生说了范达这个反社会人士的作案经过,强调范达不宜释放,他还会再度犯罪。

我把有关范达的事说完后,那个心理医生说:“道格拉斯,你这个叫人恶心的家伙!你滚出我的办公室!”
“我恶心?”我反驳道,“你口口声声说托马斯•范达对治疗非常配合,可以释放他,可是在你对这些犯人进行治疗的时候,根本就不知道你究竟是在跟谁交谈。
如果你不花时间看看犯罪现场的照片或者犯罪事实的报告,不去看尸体解剖报告,你怎么了解他们?你看过他们犯罪手段的报告吗?你知道是不是有预谋的犯罪?你了解导致犯罪的行为吗?你知道他是如何离开犯罪现场的吗?你知道他是不是想逃之夭夭?他是不是想制造什么口实?你怎么知道他究竟是不是个危险的犯罪分子呢?”
他无言以对。我想我那天并没有把他说服,不过那件事让我感触很深。
我们科对这个问题做了研究。正如我在前文中多次谈到的,问题难就难在心理治疗的大量工作都是通过听取病人的自述来诊断病情。
在正常情况下来找心理医生的病人都特别想把自己的真实想法对医生一吐为快,而一个想争取提前获释的罪犯则专门拣心理医生想听的说。结果心理医生往往听取罪犯的一面之词,并不把它与罪犯的其他情况相联系。这可能是这种体制失败的真正原因。

道格拉斯研究罪犯的行为,从行为推测个性;但心理学家从研究个性入手,从而推测行为,为了不产生偏见,他们不愿意了解罪犯的犯罪细节。两者方向截然不同。

我的良知告诉我,无论杀人犯是否会在特定的诱因下再度杀人,我都宁愿把他们关在监狱里,而绝不愿意因为把他放出去而使无辜的男人、女人或孩子被他杀害。
美国人有个特点,以为事情总是向着好的方面转化,而且总能使它们向好的方面转化,认为只要我们下决心干一件事情,就一定能干成功。
可是我看得越多,对有些罪犯是可以改造的观点就越持悲观态度。他们在孩提时期的经历非常糟糕。他们那时受到的伤害未必在以后就能被消除。与法官、辩护律师、心理医生的愿望相反的是,犯人在监狱里表现好未必能说明他们出狱后会有说得过去的表现。

有些罪犯很聪明,装精神失常来自保。在道格拉斯研究并访谈过的罪犯中,最聪明、最有心计、最有魅力的人要算加里•特拉普内尔了。

当时特拉普内尔不仅很理智,而且是事先有准备的,根本没有精神失常。实际上,他还写了回忆录,题为《狐狸也疯狂》。这是一份很有价值的材料,它告诉了我们在谈判时应采取何种策略。如果有人突然提出一些完全无法接受的条件,那可能就意味着他头脑里早就有了下一步的计划,谈判者也可以随机应变,做出相应的反应。
特拉普内尔还告诉我一些非常有趣的事情。他说如果我给他一本最近发行的《精神病诊断与统计手册》,随便说出其中一种病的症状,他第二天就可以让心理医生相信他的确患了那种精神病。

1992年,道格拉斯在博士论文的基础上写成并出版《犯罪分类手册》。

有了《犯罪分类手册》,我们就根据行为特征对严重犯罪进行分类,并从心理学角度进行科学的分析,这是《精神病诊断与统计手册》没能做到的。
例如,你在《精神病诊断与统计手册》上就找不到对O•J•辛普森一案的描述,但你在我们的手册上就可以找到。我们是想通过行为证据把小麦和麸皮分开,以帮助办案人员和审判人员集中注意力考虑哪些是有关的,哪些是不相干的。

▲ 《犯罪分类手册》第一版封面,该版为口袋书方便执法人员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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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分类手册》第一版封面,该版为口袋书方便执法人员携带

爱是出路

爱是出路

80年代初期,联邦调查局专职从事侧写的就是道格拉斯一人。

到了80年代中期,行为科学科已经分拆成行为科学教研科和行为科学调查支援科。

道格拉斯一直避免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但到了1990年情况有变,他被升为科长了,直到1995年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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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里写了很多骇人听闻的罪案,你无法想象同一天空下,为何有些人会凶残如斯,变态如斯,这类人应该不叫人吧,因为他们已经丧失了人性。

任何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那些邪恶的罪犯有种对捕获物随意支配的需求,他们会尽其所能折磨受害者,显示他们的完全控制权。

如何防止犯罪?这基本是个无解的问题。见过无数犯罪手法、最了解连环杀手的道格拉斯也说:“我们最需要的是更多的爱”。

大概只有一条路吧:爱。没错,信者得救,爱者得救。

在我这么多年从事研究和对付暴力犯罪的过程中,我从来没有碰上一个罪犯是在良好的环境里长大的或者拥有功能齐全的、体面的家庭。
我相信,绝大多数暴力凶犯要对其罪行负责,他们自己做出了选择,因此应当正视他们的行动所带来的后果。那种认为一个年仅14岁或15岁的人不能正确估计他行动的严重性的想法是荒谬的。我的8岁儿子杰德已能区分是非好几年了。
不过,二十五年的观察还告诉我,罪犯是“后天造就的”而非“先天形成的”,这意味着在他长大成人的某个阶段,有个人给他造成了深远的负面影响。这也说明如果有人对他产生深远的正面影响,他也许不会犯罪。
所以我笃信,在需要更多的财力、警察和监狱的同时,我们最需要的是更多的爱。这并非是将问题简单化,而是问题的核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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