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央视网
一场说走就走的冰川徒步,最终以生命为代价画下句点。12月21日,23岁的西南大学研二学生亮亮(化名),在川西田海子冰川附近徒步时突发身体不适,经现场人员、马帮及消防救援人员全力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此时,距离当地发布冬季封山禁令,已过去一个月。
这起悲剧迅速在户外圈引发震动与反思:当社交平台不断推送“触手可及的冰川时代”,当“AA制”“低价团”降低了探险门槛,当明确的封山令遇上监管的物理难题,户外安全的“悬崖”究竟在哪里?
事发地在田海子冰川的一处滩石区。现场视频截图
下撤途中突发休克
逝者有登山经验,并非“莽撞小白”
涉事徒步活动的领队王先生介绍,亮亮于上周五报名参团,支付了248元重庆——康定往返的包车费,商定其余费用AA制。此次活动,团队配备了两名领队。21日中午11点左右,团队成员到达田海子冰川附近,亮亮还未到达冰川区域,因返程时间临近,领队询问他是否继续前进,亮亮主动表示下撤,“他说让车上其他人等他不好。”
返程途中,起初亮亮状态正常,与同行者有说有笑、边走边聊。来到乱石滩上,前述领队察觉其未跟上队伍,转身发现他已坐在地上。意识到情况异常后,这名领队迅速上前查看。此时,亮亮已陷入休克状态,同行者立即为他供氧并展开急救。经掐人中、输氧等处理后,亮亮短暂苏醒,期间意识模糊,自述心口疼痛。“当时也用了保温毯、羽绒服等给他裹上,但是没用。直接休克,比较突然,大家努力救援,仍回天无力。”
大家用氧气瓶对亮亮进行救助。视频截图
这名领队还澄清,亮亮为大学登山队成员,此前曾多次攀登海拔5000米左右的雪山,且做过兼职领队,并非网传的户外小白。在此次徒步过程中,他并没有网传的高反后坚持不下撤的“头铁”行为。事实上,他并未抵达目的地就主动回程了。“事故原因可能为心源性猝死或心梗。”该领队还表示,亮亮突然离世,可能与高反无关。“不像是高反,高反没这么快。总共才20多分钟,就没有呼吸、心跳了。”
封山令高悬
为何队伍仍能进山?
悲剧背后有一个关键事实:事发地当时正处于官方明令禁止进入的封山期。
这起事故的发生地点——田海子山,位于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东南10公里处,属贡嘎山脉东北侧小山系,海拔6070米。因山脚一处冰川海子水质形似待插秧的水田而得名。
11月中旬,四川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联合康定市多部门发布公告,自11月20日起,对贡嘎山镇、塔公镇等多处山峰及未开发区域实行全面封闭,明确禁止任何登山、徒步等活动。公告指出,冬季气候复杂,已不具备户外运动安全条件。
然而,王先生表示,他们从重庆前往,并不知晓封山信息,且他们进去时没有人阻拦,“而且不止我们一队人,外面有十几辆大巴车。”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则坦言,保护区范围广,无法在每个入口设置卡点。“我们在路边设立了警示牌,也定期派人巡查宣传,上周还在附近劝返过一些队伍。”
《康定市关于禁止开展登山、徒步等户外活动的公告》。官网截图
王先生表示,目前,他正在协助遇难者家属处理保险和后事。“这次意外的打击挺大,短期内将不再组织相关户外活动。”
同时,西南大学工作人员也向封面新闻记者确认,已获悉相关情况,学校正积极与家属沟通,协助处理善后事宜。记者也从多方了解到,目前已有多个户外社群紧急调整了行程。
当地体育中心相关负责人则表示,(男子徒步)这个事情没有办证,没有正规领队,没有在当地报备。
对此,山东颐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张雪律师从法律角度进行了分析和解读:
首先,建议家属尽快通过合法途径申请进行尸检,以确定死亡原因。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甘风险原则】:“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若该男子确实系一名具有高海拔登山经验的成年人,其对自身健康状况和活动风险应有基本判断。其主动下撤的行为表明其意识到了风险。但其在明知封山期仍参与活动的行为,本身存在一定过错。根据自甘风险原则,其自身可能需承担部分责任,但该责任不能完全免除组织者的义务。
第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安全保障义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本案中的户外社群作为活动的组织者,其行为存在以下明显过错:
1、违规组织活动:在政府已发布封山公告、禁止开展户外活动的期间组织徒步,属于明显违规行为。
2、未履行报备义务:未在当地办理登山、徒步相关许可和报备手续,活动处于“非法”状态。
3、未尽安全告知义务:作为专业户外组织,应明知封山期及高海拔地区的特殊风险,但未有效阻止参与者进入或采取充分的风险告知措施。
4、未尽审慎选择义务:明知活动风险高,却未严格筛选参与者或采取与风险匹配的保障措施。
综上,组织者因其过错行为,极有可能需对参与者的死亡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最后,当地管理部门称已发布封山公告,履行了告知义务。但如领队所述“没有人阻拦”,则可能存在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也有可能承担一小部分的民事赔偿责任。
“野线”徒步事故频发
谁来为悲剧按下暂停键
入冬以来,川西高原多地发布森林草原防火期封山令,将多个“网红”徒步目的地划入封山范围。康定当地向导桑玛多吉说,即便封山实施以后,依旧有不少人来登山。据甘孜州公安局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当地公安机关已经接到超150起因登山徒步遇险的警情。
对于如何在高原开展登山徒步活动,国家和地方均有明文规定。依据《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攀登海拔3500米以上公布山峰,应向山峰所在地市(州)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但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秘书长高敏说,绝大部分出现事故的登山徒步活动都未履行报批备案手续。
“很多游客是被‘网红攻略’吸引,盲目跟风前往未开发、无保障的区域,这本质上是‘流量导向’与‘户外安全底线’失衡的缩影。”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副会长苏拉王平说。
记者浏览社交媒体发现,近期仍有不少网友“晒出”前往田海子、朗卡之心等地的徒步照片,并有俱乐部发布组团帖,只字不提当地早已封山。
“小众秘境不容错过”“新手徒步必选”等关键词引人瞩目,各种风景大片令人心驰神往,评论区内不乏网友询问“如何跟团”“怎么报名”。
一博主发帖称,12月15日刚去过“子龙秘境”。平台截图
针对日前发生的这起悲剧,康定市相关部门23日回应称,当地已加强封山区域管理,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与封山管控,加强周边巡查,严禁违规进入,并在重点区域增设警示标志。同时每周将开展不少于四次的联合实地巡查,对屡劝不改或涉及违法活动的,将依法依规处置。
如何避免悲剧的再发生?苏拉王平等人建议,相关部门应联合互联网平台方,建立户外内容审核机制,对涉及登山路线、行程规划的内容,明确要求标注风险等级、资质要求等关键信息。“用真实案例拆解‘轻松攀登’话术背后的风险,纠正公众认知偏差。”苏拉王平说。
来源|央视网综合封面新闻、上游新闻、新华社、闪电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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