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建林)12月25日,公安部通报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广东周某某等人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入选,该案件涉案金额最高,达9亿余元。
2025年2月,广东省中山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办周某某等人以“4折解债”代理维权为名实施的非法集资案。经查,2023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等人成立多家“欣某系”关联公司,在不具备对接任何银行及不良资产处置公司资质的情况下,以召开线下推介宣传会、线上推广引流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公开宣称该公司与多家AMC(资产管理公司)机构有合作关系,以“4折解债”为幌子,面向银行金融机构信用卡、贷款逾期负债客户,收取负债人债务总金额40%的解债资金,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帮助其解除全部债务,向不特定债务人吸收解债资金,并成立“债审部”假冒客户接听催收电话进行反催收,截至案发,共吸收全国28个省份1.4万名负债客户解债资金9亿余元。目前,公安机关已将周某某等人以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广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朱嘉伟介绍,通过广东公安机关侦办的周某某等人涉嫌非法集资案,他们发现这类案件存在以下特点。
首先是犯罪团伙组织化、专业化。犯罪团伙通过成立多家关联公司伪装身份,形成完整的组织架构和人员分工。充分利用消费者迫切想“解除债务”的心理,设计复杂的“服务”与合同陷阱,编制诱人话术,线上线下同步洗脑,专业化程度高。其次是名为“解债”,实为骗新还旧。涉案公司并无实际经营活动,公司资质和宣称的项目为虚构,不法分子往往打着与相关资产处置公司有合作、可以“打折解债”“债务调解”等旗号行骗,其实是通过骗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维持,以“解债”之名行诈骗之实。最后是迷惑性大,发展迅速。犯罪团伙以召开线下推介宣传会、线上引流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公开宣传,影响力大,发展迅速。
朱嘉伟表示,公安机关提醒广大消费者,凡是遇到打着“不用还的贷款”“全额化债”“低成本维权”“不成功100%退费”等极具诱惑力旗号的推介,消费者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轻信虚假宣传,特别要拒绝预缴高额费用,应该通过与有关机构协商、向监管部门反馈或司法救济等合法渠道解决。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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