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买的时候说是买一送一,怎么快开业了突然变成只能选一个产品?这简直是把消费者当‘韭菜’割!”近日,多位计划前往苏州新地标——万象天地打卡的消费者反映称,他们在社交平台上提前团购的冰淇淋优惠券遭遇“规则突变”,原本诱人的“买一赠一”活动,被商家单方面更改为“指定口味一份”。这一变动迅速引发了消费者的强烈不满,也让这家尚未正式开业的店铺,在点评网站上遭到了不少差评。
预售券规则突变,消费者怒斥“言而无信”
据多位消费者在社交媒体上爆料,他们此前通过网络平台购买了即将于12月29日开业的苏州万象天地内某知名冰淇淋品牌的团购券。购买时页面明确显示为“开业预售·买一赠一”活动,消费者可凭此券兑换任意口味的双球冰淇淋。
然而近日,当消费者再次查看电子券时发现,原本的优惠条款被悄然更改。新的规则显示:“此券为开业尝鲜活动!到指定门店可选香草口味冰淇淋一份……”
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更,消费者们纷纷表示无法接受。“商家玩不起就不要做活动”“第一次见券都团购好了规则还能变更的”,类似的吐槽声在社交平台上此起彼伏。大家普遍认为,既然团购券已经成交,商家就应该信守承诺,单方面更改合同条款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严重侵害。
商家回应:属后台操作失误,承诺按原规则兑换
针对这一突发状况,记者于12月24日实地走访了苏州万象天地,并联系了涉事商家进行核实。
在现场,记者看到商场整体正处于最后的施工筹备阶段。苏州万象天地的宣传负责人表示,商场非常关注消费者体验。“事情一出,我们就和商家核实过了,这应该是个误会。”该负责人称,商场已第一时间督促品牌方检查宣传纰漏,避免引起公众误解。
对于消费者的质疑,商家在电话中向本报记者做出了回应。商家坦言,此次突发情况是由于后台操作失误所致。“我们本来就是想改一下那个名字,活动内容不变的。”商家表示,其原本打算在24日预售结束后,将活动改个名字,结果不小心改错了套餐内容,导致原本针对新客的“开业尝鲜”规则错误地覆盖到了旧的预售团购券中。
对于消费者的不满,商家在电话中表达了歉意,认为这中间存在沟通不畅的问题。“其实消费者直接联系我们就能解释清楚的,但他们幻想成我们欺负人,都去给差评了。”
商家同时承诺,尽管平台页面显示有误,但对于已经购买预售券的消费者,门店在核销时仍按原有的“买一送一”活动内容兑现。“大家正常来消费就行,冰淇淋的口味也是任选的,与最初的宣传完全一致。”
当日,记者点开团购平台查看,商家页面显示,相关争议活动已下架,目前仅存一个“8元代金券”的团购活动。
律师解读:单方“暗改”属违约,内部问题也不能损害消费者权益
从法律角度来看,商家的这种“暗改”行为是否站得住脚?记者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
江苏烨辉律所王一丹律师指出,商品详情显示出的“买一赠一(任意口味)”已构成“要约”——可以理解为向对方发出的合同邀请。消费者支付款项即意味着承诺生效,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负有按原约定完整履行合同的法定义务。不论是“后台操作失误”还是“平台系统规则”,都属于商家内部管理过失,不构成法定免责事由,“这种单方面变更合同核心条款的行为,本质上已构成违约。”
王一丹律师特别提醒,预售类商业活动的规则变更,需遵循“公示+同意”的原则。也就是说,必须告诉消费者,并且得到消费者的点头同意,绝不能由商家擅自单方面修改。
“同时建议消费者购买团购券时,务必留存订单凭证、规则页面截图等关键证据。”若遇权益受损情形,可依法通过与商家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必要时提起民事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手记:
采访结束的第二天,平台恢复了该优惠券的原先活动内容。记者再次点开团购平台查看该商家页面,发现评价区除了几条针对前期变故的差评外,已有体验过的顾客给予好评,称赞其口味与服务。可见,开业前的这场小插曲并未过多影响消费者的最终体验。
但这起事件也进一步反映了当下餐饮市场的焦虑与矛盾。在流量为王的时代,互联网媒体平台通过裂变式传播的口碑造就了一个个网红门店。商家在享受营销红利、追逐“爆款”效应的同时,也应当谨言慎行。网络是一面放大镜,它不仅放大了店铺的美味,也会无限放大其缺陷。
无论面对何种解释或借口,消费者看重的始终是契约精神。店铺只有真正做到言而有信,以诚相待,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走得长远。毕竟,信任一旦透支,再好的营销也难以挽回。
见习记者 赵旭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添翼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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