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规定奶奶去世有丧假的?”“爷爷奶奶过世都是虚头巴脑的事!” 江苏常熟一位公司法人的这番话,近期在网上炸了锅。
起因是员工李女士(化姓)奶奶去世,申请事假奔丧获批后,却在返乡高铁上被通知“不离职就开除”,这场掺杂着亲情与职场规则的纠纷,戳中了无数打工人的痛点。
事情的来龙去脉,要从2025年7月说起。在常熟一家公司做了一年多文员的李女士,突然接到奶奶离世的噩耗,悲痛之下她立刻向直属经理申请5天事假返乡奔丧。
在得到经理和人事的双重同意后,李女士匆忙买好高铁票,可刚坐上火车,就收到了人事的晴天霹雳:总公司法人不批准这个假期,要么自己主动离职,要么等着公司开除。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李女士瞬间崩溃,她带着哭腔给人事发语音恳求:“我先回老家把奶奶的丧事办完,回来咱们再协商行不行?别非得在这个节骨眼逼我做决定啊!”
可无论她怎么哀求,人事始终态度强硬,甚至明确表示“就算现在回来上班也没用,二选一必须选”。一边是至亲离世的悲痛,一边是公司不近人情的逼迫,李女士的无助让无数网友感同身受。
更让李女士无法接受的是,公司逼她离职的背后,还藏着“莫须有”的罪名。她后来才得知,总公司法人林先生之所以借机发难,是认为她“上班玩手机摸鱼”,想借着这次请假的机会“零成本”把她赶走。
对此李女士断然否认,还直接戳破了对方的漏洞:“我所在的分公司既没有监控,也没有WiFi和打卡机,他们说我摸鱼,拿得出证据吗?谁主张谁举证,这分明就是赶我走的借口。”
李女士还透露了一个关键细节:此前林先生曾到分公司视察,提出让她从文员转岗到销售,当时她明确拒绝了。而人事在逼她离职时,也特意提到“你不适合转销售,所以趁你奔丧的机会跟你说”。
这让外界纷纷猜测,所谓的“摸鱼”只是借口,真正原因或许是李女士拒绝转岗,让公司找到了“清理”她的机会。
带着满心委屈办完奶奶的丧事后,李女士没有选择妥协。她找律师代写了《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邮寄给公司,要求结清工资并支付辞退赔偿金,可公司始终置之不理。
直到2025年8月底,她才收到拖欠的工资,但赔偿金却杳无音信。更让她气愤的是,入职一年多以来,公司压根没给她缴纳过社保,当初人事提及此事时,她没意识到这是违法行为,如今才明白自己的权益早已被侵犯。
在劳动部门的建议下,李女士正式申请了劳动仲裁,目前已经收到开庭通知书,案件将于2026年1月29日开庭审理。
面对李女士的维权,公司法人林先生的回应更是充满火药味。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直接将李女士称为“害群之马”,直言“像她这样天天上班摸鱼的,哪个企业容得下?我作为民营企业,要对其他员工负责,坚决要开除她”。
对于请假一事,林先生始终避而不答,反而反复强调“别扯丧假前后,谁规定奶奶去世有丧假?不管什么时候,我都要开除她,爷爷奶奶过世都是有的没的虚头巴脑的事”。
至于未缴纳社保的问题,林先生则辩称“我开门做生意清清白白,不欠她一分工资,其他事情入职时都谈好了”,还指责李女士“背信弃义”。最后他表示尊重李女士仲裁的选择,放话“大家庭上见分晓”。
这番强硬又冷漠的表态,不仅没为公司挽回声誉,反而让更多网友感到愤怒,纷纷吐槽“企业的人文关怀去哪了?”“就算没有法定丧假,事假都批了又反悔,太不地道了”。
其实从法律层面来看,这场纠纷的是非曲直并不复杂。根据2025年新版的假期规定,丧假的直系亲属范围仅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祖父母并不在列,从法律角度来说,企业不给祖父母离世的丧假并不违法。
但法律之外还有人情,李女士申请的是事假而非丧假,且已获得相关负责人批准,公司临时反悔并以此逼迫离职,显然违背了基本的诚信原则。
更关键的是,公司以“上班摸鱼”为由开除员工,还面临举证难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举证责任。
而李女士所在的分公司没有任何监控和打卡记录,公司根本无法证明“摸鱼”事实,若以此为由开除员工,很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需要支付双倍赔偿金。
此外,公司未给李女士缴纳社保,本身就是明确的违法行为,即便双方“入职时谈好”,也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这场纠纷也再次引发了关于职场人文关怀的讨论。现实中,像李女士这样因祖父母离世请假遇阻的情况并不少见,虽然法律没有硬性要求,但不少网友认为,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情,企业即便不批丧假,也不该在员工奔丧的关键时刻“落井下石”逼迫离职。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员工的付出,而员工的忠诚也需要企业的温度来浇灌,一味追求利益而忽视人情关怀,最终只会寒了员工的心。
目前,距离案件开庭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李女士能否顺利维权,拿到属于自己的赔偿金和社保补偿,还有待仲裁机构的审理。
但无论结果如何,这场纠纷都给所有企业提了个醒:管理可以严格,但不能没有温度;开除可以合法,但不能滥用权力。毕竟,法律是底线,人情才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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