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闻坊

男子周明(化名)从未想过

无业的妻子林燕(化名)

在家使用语音聊天平台时,

半年内竟“刷”出57万多

不仅耗尽家中积蓄

还欠下数十万元外债

愤怒之下

周明将该平台运营公司告上法庭

主张妻子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要求全额退款

广州互联网法院近日作出判决

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这笔钱为何要不回?

意外发现:

支付宝流水中的57万“窟窿”

2023年底,周明帮妻子林燕整理银行卡时,一份支付宝交易流水让他震惊不已:2023年7月至12月期间,林燕向一款名为“PP”的语音聊天平台累计转账579601.21元,交易备注均为“金币”。

经周明追问得知,林燕下载“PP”平台后,被平台主播通过私下添加微信的方式“哄劝”,随后多次充值购买“金币”,再兑换虚拟礼物打赏主播。

周明认为,这笔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林燕未与其协商便擅自处分,且平台主播存在诱导消费行为,平台作为运营方应承担责任据此,他将“PP”平台的运营主体——广州欢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欢聊公司”)诉至广州互联网法院,要求返还579601.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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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记录

平台反驳:

属消费行为而非“赠与”,

且款项未全入当事人账号

面对周明的诉求,欢聊公司明确拒绝,并提交三份关键证据佐证己方主张:根据相关服务协议,欢聊公司指出,林燕注册“PP”账号时,平台以弹窗形式出示《PP服务协议》与《充值服务协议》,需点击“同意”方可使用。

协议中明确约定:

用户需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充值购买的“金币”仅可用于兑换平台付费业务或增值服务,不得提现、转卖;

且“一旦充值成功,相关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回”。

经核查,周明主张的579601.21元中,仅200688.5元进入林燕实名注册的“锦xx”;剩余378912.71元均充值至另外8个账号,这些账号绑定的手机号实名信息为“张某”等人,与林燕无关联(为第三方借款),故平台认为周明无权主张该部分款项返还。

“锦xx”账号在2023年7月至11月期间,累计充值141次(单笔金额148元至10000元不等),打赏3568次,涉及106名主播,单次打赏价值4至52000金币(折合人民币几毛钱至数千元)。欢聊公司认为,“小额多次”的充值与打赏模式符合日常消费特征,并非“盲目挥霍”。

法院判决:

平台无过错,驳回原告诉求

广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林燕与欢聊公司签订的《PP服务协议》《充值服务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林燕充值购买“金币”、平台提供虚拟货币及打赏技术服务的行为,符合“支付对价换取服务”的消费本质,双方构成“网络服务合同关系”,而非周明主张的“赠与关系”。且平台已按约定履行义务,无证据证明存在违约行为,合同目的已实现。

其次林燕的充值行为具有“小额多次”特点,符合日常消费习惯。欢聊公司作为平台运营方,无义务审查用户款项来源,亦无法知晓林燕是否征得配偶同意,属于“善意合同相对方”。

本案中

林燕通过个人支付宝账号充值

且多数款项来源于其个人信用贷款透支

现有证据无法确定案涉款项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周明要求平台返还579601.21元,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据悉,该判决已生效,周明未提起上诉。此案也为公众敲响警钟:网络打赏并非“小事”,消费前需明确法律关系与自身能力;即便发生纠纷,也需找准责任主体与维权依据,避免“维权无门”。

来源:新闻坊综合自杭州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