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盐城市阜宁县东沟镇中心北路移动自营营业厅,在本人不知情况下,私自给我办了手机卡,留着他们自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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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冒用他人名义办理电信业务。移动营业厅作为正规运营机构,理应严格执行实名制办卡流程,需本人到场并签字确认方可办理。而该营业厅无视规定,私自盗用身份信息办卡,本质上是对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的公然剥夺,也涉嫌侵犯个人信息。更令人担忧的是,这些非本人使用的手机卡若产生欠费、用于违规违法活动,用户可能会莫名背负债务、影响个人征信,甚至卷入法律纠纷。

通信运营商的公信力建立在规范运营和保障用户权益之上,可该自营营业厅的行为,无疑是对这份公信力的践踏。明知违规却依然为之,将个人利益凌驾于用户权益和法律规定之上,这样的“暗箱操作”让消费者寒心。

针对网友反映的情况,希望相关监管机构介入调查,查清该营业厅私自办卡的全部事实,给网友一个合理的说法;也希望以此警示所有通信运营商,严守法律底线,强化内部监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