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报道,霍启刚在当选香港立法会议员后,依照相关规定申报个人财产,共披露其名下35项物业。其中7项为自用,28项用于出租,这些物业分布于香港(22套)、内地(4套,位于珠海、东莞、中山等大湾区城市)、澳门(7套,含商业单位)、法国(1套自住)及英国(1套出租)。需要说明的是,此次申报仅涵盖其个人直接持有的资产,不包括家族信托等间接持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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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关注的是,其中多项房产是霍启刚与妻子郭晶晶婚后共同持有的,此举被外界视为二人婚姻坦诚、财产共享的体现。目前,霍启刚一家居住在由其祖父霍英东传承的浅水湾家族豪宅中,该房产市值约1.6亿港元,属于霍英东长房长孙的继承资产。
此次财产申报因透明度较高,获得外界“豪门清流”“全球包租公”等评价。(潮新闻)
编辑:张晚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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