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也曾遭遇手机套餐升档容易、降档难?来自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的四名同学组成“心愿盼成真队”诉移动公司“存量客户不可办理低于当前套餐档次”条款无效。虽然法院一审未支持他们的诉请,但明确了该条款系格式条款,且该条款没有限定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移动方也当庭表示乐意提供便捷途径办理套餐降档。该案获第十一届“小城杯”公益之星创意诉讼大赛三等奖。
套餐降档不便引发维权
2023年7月,团队成员小王在中国移动手机app上购买“智选积木套餐”。2024年上半年,小王想要更改积木套餐,于是拨打10086询问,得知需满一年合约期方可更改合同套餐内容。一年合约期满后,小王再次拨打10086,被告知需身份证件认证。而当他在app上查询更快捷的改套餐方式时,却发现即便过了合约期,手机端也无法选择更低档套餐。
套餐宣传单页
2025年3月,小王到线下营业厅咨询,发现《中国移动智选积木套餐业务规则》“重要提醒”第7条写着:“存量客户办理本套餐时,不可选择低于本月套餐月费的档次。”在队员们看来,这套条款是与用户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格式条款,店员在办理时未履行解释说明义务,同时不合理地限制用户自主选择的权利,剥夺了用户想要套餐降档的自由。在与移动客服沟通中,小王发现升级套餐可以在线上轻而易举地办理,但套餐降级则需要带着证件到线下营业厅通过人工的方式办理。他们在线上发起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超过83%的消费者认为该条款严重限制了用户自主选择权,是不合理的。
“从2019年到2025年,工信部多次在电信行业纠风文件和会议中,明确要求改变‘设置不合理业务变更门槛和限制用户转低资费套餐’的行业问题,移动的这一操作显然与这一要求相违背。”小王同学说,“对比其他几家运营商,虽然也存在降档难的问题,但只有移动如此直白地将涉嫌禁止降档的条款写进了公开的业务规则中。这让我们确信,起诉移动‘单向套餐变更条款’具有典型的公益价值。”
2025年8月20日,队员们作为原告将移动告上了法庭,该案在普陀区人民法院成功立案。
与客服沟通
线上降档权限不开致调解无果
在庭前会议阶段,移动方向小王提出“特事特办”的和解方案,即单独为原告开放线上降档权限,条件是小王撤诉。队员们拒绝了这一提议,明确表示移动方应开放线上app降档渠道,且对条款表述作出修改,在条款内明确降档的时间与方式。但移动方拒绝了队员们提出的调解方案。
小王告诉记者,庭审中,关于那条争议性的条款,移动方辩称,涉案规则属于其内部的“业务办理规则”,仅在订立合同时展示,并非法律意义上的“格式条款”,且已经用红字标示。其次,对于开放套餐降档的线上渠道,移动方认为开启线上办理不是必须要履行的义务,线下营业厅可以降档,因此未限制选择权,并称该条款“仅限制合约期内”的用户,且已经通过短信告知降档方式。
套餐规则说明
一审被驳回但确定了关键降档权利
法院审理认为,在办理238元积木套餐时,移动方已对该套餐中“存量客户办理本套餐时,不可选择低于本月套餐月费的档次”格式条款进行红色字体醒目提示,当时原告未向移动要求说明或提出过异议。在办理该套餐时,“不可选择低于本月套餐月费的档次”是用户在办理238元积木套餐时的业务条件,事实上原告亦未选择低于其原218套餐的档次,可见原告接受了该条款。
法院认为,该条款虽为格式条款,但未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被告责任,加重原告责任或限制原告权利,也未限制原告的自主选择权。因此,对原告要求确认服务合同格式条款中“存量客户办理本套餐时,不可选择低于本月套餐月费的档次”无效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至于原告提出合约到期后降档的问题,因该问题与本案诉讼请求所指向的争议无关联,故本院不予涉及。
虽然诉请被一审驳回,但队员们惊喜地发现,判决书上确定了套餐降档的自主选择权——“合约期满后,若原告提出办理低于套餐月费档次的套餐,被告不仅不会拒绝,而且可以提供更便捷的办理渠道供原告选择。”
此次经历让队员们意识到,法律人的职业价值不仅仅是解决自己的麻烦,更应该思考通过个案的司法介入,促使不合理的行业惯例得到实质性的关注和修正。“法律实务中也并非只有非黑即白的胜负,在法庭上的每一句据理力争,都可能导向想要的公益效果。”小王说。
记者:陈菲茜
编辑:彭璐 周雨薇
审核:许萍 韩佳怡
上观号作者:上海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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