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

3月1日零时起

武汉的举水河、倒水河、

滠水河、府河、金水河、

东荆河(通顺河黄陵闸以上水域)

等6条长江通江支流

开始为期4个月的季节性禁渔期

直至6月30日24时结束

其中

通顺河黄陵闸至出江口段

被划为常年禁捕水域

自2021年起为期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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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研究员吴金明指出,将3月至6月划定为禁渔期是科学保护的关键,此时正值多数淡水鱼类的产卵育幼黄金期。禁渔能有效保护亲鱼和幼苗,减少人为干扰,促进种群恢复与生态修复,避免资源枯竭,为子孙后代积蓄生态财富。这正应了古人“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的生态箴言,也与现代“但爱鲈鱼美,休忘护其生”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一脉相承。

武汉市禁捕办副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建国介绍,禁渔期间,武汉市将加大对6条长江通江支流的巡查力度,运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同时,强化渔具市场、餐饮场所的源头管控,切断非法捕捞利益链条;针对武汉与邻近城市的交界水域开展联合巡查、交叉执法,消除执法盲区。此外,“渔政亮剑”专项行动将持续推进,规范垂钓行为,严厉打击“电毒炸”等各类非法捕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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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执法人员开展江面巡查。

注意:这些都属于违法行为

对于市民关心的休闲垂钓,吴建国再次强调: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湖北省、武汉市垂钓管理办法,武汉自然水域仅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的娱乐性质的合规垂钓

此外,根据规定,垂钓获得的相关渔获物不得进行交易。凡是打着“野生江鱼”这类招牌的售鱼行为、揽客噱头,均为违法行为

渔政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在禁渔期规定的禁渔时间和范围内,除经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审批的资源调查、科学研究和水产原种场采捕苗种等特殊情形,其他所有捕捞作业及其他任何形式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活动,均被禁止。捕螺、捕蚬、捕虾等,也属于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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