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我讲一个沉重的话题,明明证据确凿、道理充分,就是打不赢官司,遇到这种情况该咋办?今天我就用最直白、最实用、最接地气的话给大家讲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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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先定性。
有理打不赢官司,这种情况,不是法官“水平问题”,而是法官故意违法乱纪的结果。
你提交的关键证据,对打赢官司至关重要,但法官故意视而不见,判决书只字不提,或轻描淡写,不采信,又不说明不采信的理由,直接导致事实认定错误,你败诉。这种情况,法官涉嫌以下违纪违法。
一、100%程序严重违法。依据《民事诉讼法》《证据规定》,法官必须全面审查证据,裁判文书必须写明证据采纳与不采纳的理由。故意回避、拒不说明,就是明目张胆违反法定程序,是你上诉、再审、发回重审的法定理由。
二、违法审判、严重违纪。依据《法官法》《法官惩戒规定》,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故意隐匿关键证据、错误认定事实,属于应当终身追责的违法审判行为,一经查实,可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涉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刑法第399条第2款规定,法官在民事、行政审判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即构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构成此罪有三个要件,主观故意+违背事实法律+情节严重。
​法官故意回避、不采信关键有利证据,又不说明理由,符合“主观故意+违背事实”要件,情节是否严重,要看是否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
​1.造成个人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2.导致当事人/近亲属自杀、自残、精神失常。
​3.引发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
​如果有以上三种情形之一,即为情节严重。
枉法裁判,已经不是普通错案,而是司法不公,是犯罪行为。
第二步维权。
在对你的案件和法官进行准确定性后,要果断维权。主要有以下维权渠道。
一、司法救济渠道:先翻案、再追责。有两次机会:
1. 一审未生效前,15日内上诉。核心理由:原审程序严重违法,关键证据未采信且未说明理由,事实认定错误,请求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
2. 二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申请再审。二审如果维持原判,要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同时向同级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抗诉。检察院有权纠正错案、发出检察建议或抗诉。
二、违纪追责渠道:揭露法官违法乱纪。有三种渠道:
1. 向同级和上级法院内部纪检监察组进行实名举报。提交证据清单、庭审笔录、判决书,要求调查法官违法审判责任。
2. 向纪委监委进行实名举报。举报法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违法违纪行为,纪委监委有权立案审查、留置调查、处分问责。
3. 向法官惩戒委员会进行实名举报。
三、向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追责。有充分证据证明法官故意枉法裁判,且情节严重,要求以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立案侦查、追究刑责。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四、信访与舆论监督渠道。实名向信访局、人大、政法委等部门进行信访投诉,也可以通过媒体曝光,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以上是有理打不赢官司的解决办法和渠道,建议司法救济与举报追责同步进行,上诉/再审+纪检举报+检察监督+信访+媒体曝光,要多管齐下,效果最好。
另外,要请一个外地的律师,为你当好法律顾问,至于为什么要请外地的律师,而不请当地的律师,在此不便解释。一审败诉的律师,二审要坚决换掉。
无论你有多委屈,处境有多艰难,一定不要情绪化,一定要咬牙活下来,要保持理性和一个健康的身体,做好长期申诉的打算,不是一年两年,有可能是十年、几十年,甚至是一辈子,因为要扳倒这些徇私枉法的法官太难了。
在信访时,要做到依法、逐级、实名、有据,不闹访、不缠访、不造谣,用证据说话,用法律维权。
有理走遍天下,法律不容践踏。事实认定错误、故意隐匿证据、枉法裁判,无论披着什么外衣,都是对司法公正的伤害。国家有完整的监督体系、问责体系、刑罚体系,只要我们依法、有据、有序维权,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相信法律,坚持到底,一定会迎来翻案的那一天。
最后,祝愿有理打不赢官司的朋友们,马年马上翻案,马上有钱,马到成功,马上回归正常的生活。(代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