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陈陈,复旦大学社会学系,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分层与流动、教育社会学;

李煜,复旦大学社会学系,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分层与流动。

[摘 要]互联网已成为大学生获取知识与信息的重要渠道,但其使用方式和效用可能因家庭背景差异而分化,从而对大学教育过程的公平性产生复杂影响。文章基于2018年中国大学生追踪调查(PSCUS)数据,旨在揭示大学生互联网使用方式对在校表现的影响及其效用的家庭背景异质性。研究发现:第一,互联网使用方式存在家庭背景方面的差异,优势家庭学生在工具、信息、社交、娱乐四类互联网活动上都表现出更频繁的使用态势;第二,不同类型的互联网使用对在校表现兼具“数字赋能”与“数字伤害”的双重效应;第三,互联网使用的效用存在明显的家庭背景异质性,在优势家庭学生放大工具使用优势的同时,信息类互联网活动也明显弥补了弱势家庭学生的信息劣势。这表明,数字时代的大学教育过程中,互联网既是阶层优势得以再生产的媒介,也为弱势群体实现文化流动提供了新的路径。大学教育应重视引导学生,特别是弱势背景学生的互联网使用策略,从而发挥互联网促进教育公平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大学生在校表现;互联网使用方式;数字不平等

『 一、研究问题 』

在现代社会,教育越来越成为影响个人社会经济地位的重要因素,对优质教育机会的追求成为社会的共识,也成为教育社会学的热点议题。关于高等教育不平等的研究表明,优势家庭出身的孩子更容易获得大学教育机会(李煜,2006;李春玲,2010),更高的学历文凭也意味着更丰厚的教育回报(句国栋、陈云松,2024)。然而,作为从学校到工作的重要环节,高等教育过程一直以来受到的关注较少。概因社会普遍认为,考上好大学基本上等同于找到好工作。但从学校到工作的相关研究已经表明,即使是相同学校背景的毕业生,优势家庭子女在毕业去向、就业质量、薪酬待遇等方面仍存在明显优势(李春玲,2023;岳昌君、张恺,2014)。大学期间的在校表现,如学业表现、党员身份、干部经历、实习经历等,作为人力资本的典型代表,体现了个人掌握的知识、技能与非认知能力,显著影响了大学生的升学机会、求职难度和薪酬待遇(李忠路,2016;李丁,2018;许多多,2017)。

近年来,国内一些研究开始关注到大学教育过程中的家庭背景差异,提出文化再生产机制、文化流动假设等多种理论解释。研究发现,家庭背景的影响因在校表现的类型而异,优势家庭子女具备更高的英语水平,更可能成为学生干部,但学业表现不一定更好(朱斌,2018)。家庭背景的影响也因学校层次而异:这一影响只在普通本科院校有用,在重点院校和高职院校几乎没有影响(李丁,2018;李春玲、郭亚平,2021)。有学者将大学教育过程比作一场迷宫寻宝游戏,优势家庭学生因为熟悉大学和劳动力市场的游戏规则,在大学期间目标明确、早早准备;弱势家庭学生则缺乏组织行动的目标,懵懵懂懂、凭直觉行动(郑雅君,2023)。

互联网的兴起为这场迷宫寻宝游戏提供了可能的攻略。5G网络的发展、智能设备的普及、丰富的网络应用,模糊了在线与离线的界限,学生可以从网络中解码大学校园的游戏规则、习得精英阶层的文化资本。但与此同时,网络内容的广泛性、分享方式的多元化、互动形式的频繁性,使得互联网使用方式的差异开始凸显,网络活动对现实生活的影响越来越不可忽视。那么,互联网能否如预想中一样,发挥促进文化流动的积极作用?

作为数字社会最活跃的群体,青年大学生嵌入互联网的程度更深,使用互联网的方式也更加多元,但大学生的数字不平等及其对在校表现的影响一直没有得到重视。因此,本文试图将数字鸿沟的分析视角引入大学教育过程,揭示大学生在使用沟和效用沟方面的家庭背景差异。具体而言,研究聚焦三个问题:(1)大学生的互联网使用方式是否存在家庭背景的差异?(2)不同类型的互联网使用方式如何影响大学生的在校表现?(3)在大学教育过程中,互联网使用对在校表现的影响是否存在家庭背景的异质性?换句话说,它强化还是削弱了家庭背景导致的教育不平等格局?

『 二、文献回顾与假设提出 』

(一)问题缘起:文化再生产还是文化流动

关于家庭背景在大学教育过程中是否还能发挥作用,国内外多项实证研究得出了不同结论,从而引发了理论争议。其中,最具代表性的理论假设是布尔迪厄的文化再生产理论,认为精英家庭出身的学生从父母的言传身教中习得并掌握了特定的文化资本,从而更适应大学的校园文化、评价标准和价值观念,更容易得到教师的积极认可和评价(布尔迪厄、帕斯隆,2002;布尔迪厄,2004)。国内实证研究也发现,家庭背景越好,子女的学业成绩排名越靠前、英语水平越优秀(李锋亮等,2006;童星,2020)。在学生干部、党员身份、奖学金等大学校园活动竞争中,优势家庭的学生往往更具竞争优势(高耀等,2011;朱斌,2018)。

以迪马乔为代表的文化流动理论承认文化资本在决定学校成功方面的重要性,但反对文化资本的阶层决定论。弱势家庭子女可以在学校教育过程中逐渐习得文化资本,并且因为家庭缺乏经济资本而更重视文化资本的培养,以借此缩小与精英阶层子女的差距,从而实现向上流动(DiMaggio,1982)。国内也有研究表明,在高等教育阶段,家庭背景对学业表现几乎没有影响(李丁,2018),甚至精英阶层子女因其努力程度不如弱势阶层,导致学业成绩较差(朱斌,2018)。贫困大学生和非贫困大学生之间的学业差距在大学期间显著缩小,大学教育过程削弱了家庭背景的作用(许多多,2017)。

总体来看,文化再生产与文化流动的争议焦点在于,文化资本是否能从学校中习得以及对谁的子女更有益(朱斌,2018)。但是,关于大学生在校表现的已有研究,忽略了互联网作为提供丰富教育资源的新场所对文化再生产系列范式的冲击。正如文化流动理论的前提假设所述,“人们可以从扩大化的社会网络和社会场所中习得文化资本”(DiMaggio,1982)。互联网为学生提供了学习文化资本的新场域。一方面,互联网使得学校隐形的文化要求“显性化”,学生能从网络中掌握大学校园的游戏规则,获得教师的积极认可与评价,习得精英阶层的文化资本;另一方面,互联网也能够帮助个体早早明确目标规划,通过网络资源提升个人知识与技能,以取得更好的在校表现。但也有研究指出,尤其对高等教育群体来说,网络使用也伴随着时间挤占、网络成瘾、负面信息等数字伤害问题,并且数字受益更多的群体往往也是面临伤害最大的群体(Blank & Lutz,2018)。更重要的是,互联网使用的效果并非对每个个体都相同:如果互联网活动对在校表现的积极影响对弱势家庭学生来说更强,那么互联网将发挥促进流动的作用;如果优势家庭学生从互联网使用中受益更多,那么互联网反而推动了再生产。但是,大学生的互联网使用方式对在校表现的影响及其效用的异质性,一直都未引起研究重视。

(二)数字时代的再生产:家庭背景、互联网使用方式与在校表现

作为数字原住民(Digital Natives)的当代大学生,出生并成长于数字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互联网深度融入并改变了他们的学习工作方式和社交娱乐生活方式。数字鸿沟的早期研究关注了网络接入的不平等,发现家庭经济状况越好、父代文化水平越高,子女初次接触互联网的时间越早、拥有上网设备的可能性越高、设备种类越丰富(黄佩等,2008;Van Deursen & Van Dijk,2018)。

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手机、电脑等智能设备走向平价化,接入互联网已不再是数字化的主要障碍,对于习惯了数字化生活的大学生更是如此。但在互联网的使用方式上,大学生群体的内部分化并未消失。研究发现,大学生的互联网使用,大致可以分为学习和生活工具、信息获取、社交沟通、休闲娱乐等功能。并且,大学生的家庭背景越好,使用各种互联网活动的频率越高(韩子旭、吴愈晓,2023)。据此,可以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 1:大学生的家庭社会经济地位越高,参与各类互联网活动的频率越高。

1. 互联网使用对大学生在校表现的影响:赋能还是伤害

不论计划升学还是就业,要想获得有优势的毕业出路,都需要在大学教育过程中采取一套职业目标导向明确、大学生活合理安排的实践图式。已有研究通常考察的在校表现包括学业成绩、英语水平、党员身份、学生干部、奖学金等。这些经历从不同维度体现了个人掌握的知识、技能与就业能力,对毕业出路产生显著影响。在数字化时代,互联网作为获取知识与信息的“第二课堂”,在青少年的社会化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互联网使用对个体发展的影响也成为数字鸿沟研究的新关注点(Wei et al.,2011)。但是,国内外研究大多集中于互联网使用方式对学业表现的影响,对学生活动等其他在校经历的讨论并不多。

关注互联网使用对学业成绩影响的相关研究发现,信息技术对学业表现的影响主要取决于如何使用互联网,而非是否使用互联网。如果将互联网作为学习知识技能的工具,将有效提升学业表现;如果将互联网用于娱乐聊天,则会侵占学习时间,从而造成负面影响(焦佑希、余秀兰,2024;Kubey et al.,2001)。虽然现有研究已经发现,不同类型的互联网活动对学业表现的影响存在差异,但对互联网活动的分类大多比较随意,只是简单分为学习与娱乐两种类型。在现实生活中,使用互联网所需的技能通常还包括基本操作与办公、安装与使用应用软件、线上搜索信息、在线交流与互动等(Van Deursen et al.,2016)。这些数字使用方式同样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在线课程学习、借助互联网资源完成课程作业等方式使用互联网有助于提升学业表现。此外,与义务教育阶段的标准化课程不同,大学的课程设置灵活而丰富,在考核方式上通常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两部分组成,这为学生采取策略性学习提供了空间,也为从网络中习得大学校园的游戏规则、获得教师的积极认可创造了可能。通过主动筛选课程难度较低的选修科目、优先选择评分标准宽松的授课教师等方式,学生可以快速提升绩点。而互联网作为学生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为这种绩效导向型学习模式提供了信息支持。据此,可以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2-1:对于学业活动而言,工具类互联网使用发挥了积极作用。

假设2-2:对于学业活动而言,信息类互联网使用发挥了积极作用。

假设2-3:对于学业活动而言,社交类互联网使用发挥了消极作用。

假设2-4:对于学业活动而言,娱乐类互联网使用发挥了消极作用。

对于学生活动表现而言,是否也因互联网使用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关于信息技术对个人能力发展的研究提供了可能的注解,提出互联网使用有利于提升个体的认知能力、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李军、孙中玉,2024;Calderón,2020)。首先,互联网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在全社会共享。学生可以利用互联网提供的学习资源进行能力提升,也可以借助网络资源更高效地处理日常生活中的各项事务。其次,数字技术在打破信息垄断方面具有巨大潜力。在小红书、豆瓣小组、知乎、抖音等平台,大量用户分享选课、备考、学生工作的经验,详细分析了学生该如何通过大学生活获得保研资格和就业竞争力。这些关于学校游戏规则的攻略,一方面让学生意识到学生活动经历对毕业出路的重要性,从而明确目标规划、提高参与在校活动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帮助学生了解学工组织的选拔流程,掌握组织学生活动的方法技巧,提高在校竞争成功的可能性,以获得更好的学生活动表现。最后,网络还成为互动交流的新空间。使用者能够超越时间和空间限制进行互动,有利于个体拓展社会网络、积累更多的社会资本(缪晓雷等,2023;Spottswood & Wohn,2020)。

但是,网络沉迷也会带来数字伤害(陈福平、谢怡景,2024)。首先,长时间使用互联网可能产生网络沉迷问题,使个体逃避现实生活,导致真实世界的社交隔离风险(Kuss,2013);其次,网络在拓宽信息来源的同时也容易产生信息过载压力和信息茧房,导致信息获取和在线社交的同质化(Bawden & Robinson,2009;Kaakinen et al.,2020);最后,过多的线上活动不仅挤占了工作和学习时间,还会造成时间碎片化,对个体的思考能力、记忆力、注意力等产生负面影响,造成工作效率低下(Wilmer et al.,2017)。进一步区分互联网使用方式的研究发现,将网络用于工作还是娱乐会影响个体从网络中获得的信息类型,从而造成“知识差距”(Van Dijk,2005)。关注大学生网络使用后果的零星研究也发现,社交类、工具类、信息类互联网使用有助于大学生的社会资本积累,而娱乐类使用具有负面效果(韩子旭、吴愈晓,2023)。据此可以推断,不同类型的互联网活动对大学生在校表现的影响方向不同,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3-1:对于学生活动而言,工具类互联网使用发挥了积极作用。

假设3-2:对于学生活动而言,信息类互联网使用发挥了积极作用。

假设3-3:对于学生活动而言,社交类互联网使用发挥了积极作用。

假设3-4:对于学生活动而言,娱乐类互联网使用发挥了消极作用。

2. 互联网使用的异质性效应:谁受益更多

对于大学教育过程中互联网使用放大还是缩小了在校表现的阶层差距,大多停留在理论推演层面(赵联飞,2015),实证研究较为缺乏。少数研究通过讨论互联网使用方式的阶层差异,结合互联网使用对学业表现的多重影响,推测其发挥了拉大阶层差距的作用,但也没有真正回答互联网如何影响因家庭背景导致的教育不平等问题。青少年领域的数字不平等研究发现,与互联网促进教育公平的理想愿景不同,学业成就的家庭背景差距并未随数字技术的普及而缩小,“新数字鸿沟”(互联网使用方式和使用后果的不平等)反而在一些国家呈现加剧态势(OECD,2015)。总体而言,判断互联网强化还是缩小了教育不平等,关键在于互联网使用对教育结果的影响对谁更有益,据此可以将已有研究大致分为两类观点。

资源替代假说认为,弱势群体从互联网中受益更多,因此互联网促进了教育公平。一些研究指出,互联网推动了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拓宽了青少年获取信息的渠道,有助于提升学生的认知能力,并且对弱势家庭学生的认知能力增值提升更大(方超等,2019);互联网使用时长对学业的负面影响也对优势家庭学生更不利(龚伯韬,2022),从而缩小了教育差距。

但更多研究支持了资源强化假说,即优势群体从互联网中受益更多,从而使互联网强化了教育不平等。不同群体在互联网使用方式和通过互联网获益能力方面的差异是导致互联网使用产生差异化影响的主要原因(DiMaggio &Hargittai,2001)。首先,优势家庭的父母会控制儿童的上网时长、监控上网内容(Nagy et al.,2023),督促子女将网络用于学习而非娱乐,从而获得更好的学业表现(Desimoni et al.,2024)。与之相反,低收入家庭的孩子更频繁地使用互联网进行在线娱乐和聊天,导致他们的学业成绩更差(Camerini et al.,2018)。国内研究也发现,家庭背景越好,学生越可能将互联网用于学习,越不可能使用互联网娱乐和社交(许琪,2023);互联网学习偏好对学业成绩的积极影响随着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的提升而扩大(陈纯槿、顾小清,2017),从而拉大了学业表现的家庭背景差距。其次,优势群体通常能够利用所掌握的资源更快地获取信息,更擅长使用数字技术并将收益最大化,而这一优势又被更先进的上网设备所强化,从而强化了其阶层优势(Van Deursen & Helsper,2015;Wei et al.,2011)。

但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实证发现并不完全适用于大学阶段的学业表现。与义务教育阶段相比,大学生活至少在两个方面存在不同。第一,资源强化假说强调了父母监管对子女互联网使用偏好的影响,而大学生主要寄宿在学校,受父母监管程度较低,网络使用时间更多、使用方式也更多元,因而其网络使用偏好可能不同于中小学生。研究表明,大学生的家庭社会经济地位越高,工具、信息、社交、娱乐类互联网活动的使用频率也都会更高(韩子旭、吴愈晓,2023);数字技术的收益与伤害同时存在,共同影响个人生活(陈福平、谢怡景,2024)。第二,如前所述,大学阶段的学业考核标准与义务教育阶段不同,具有模块化和多元化特征,因此学生的学习策略也会影响学业表现。这提升了大学阶段互联网作为获取信息渠道的重要性,使得互联网同时具备了资源替代和资源强化的可能。

具体而言,使用图书馆数据库检索学术资料、使用办公软件写作论文、使用专业软件进行课堂展示、在线上课等工具性活动是大学学习生活的日常行为。优势家庭学生拥有更高的互联网使用技能,从小培养出的数字能力让他们熟知如何使用网络工具提高学习效率、获得更好的学业表现(赵联飞,2015),因此更可能从工具使用类活动中受益。对于弱势家庭学生来说,他们使用电脑的熟练程度较低,适应并应用大学的数字化基础设施的难度较大,很难利用学校信息资源服务于学习(Goode,2010),也不太可能参加在线学习课程以提高技术能力(Hansen & Reich,2015),因而更不可能从互联网活动中受益。但是,互联网也在重塑知识技能获取的阶层格局。大学校园的游戏规则、文化要求、评价标准等默会知识往往被优势家庭掌握,形成隐性的信息垄断。如今,弱势家庭出身者能够通过网络渠道获取优势家庭的“软技能”,使得信息类活动出于打破信息垄断的目的而发挥了缩小阶层差距的作用。据此,可以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 4-1:对于学业活动而言,优势家庭学生从工具类互联网活动中受益更多。

假设 4-2:对于学业活动而言,弱势家庭学生从信息类互联网活动中受益更多。

类似地,在学生活动方面,优势家庭学生可能更擅长利用网络资源高效处理学工事务,因此从工具使用类活动中受益更多;同时,如果信息类活动有助于打破信息垄断,那么弱势家庭学生也可能从信息类互联网活动中了解学工组织的选拔流程与标准,掌握组织活动、人际沟通的方法技巧,因此从信息类活动中受益更多。据此,可以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 4-3:对于学生活动而言,优势家庭学生从工具类互联网活动中受益更多。

假设 4-4:对于学生活动而言,弱势家庭学生从信息类互联网活动中受益更多。

三、数据、变量与方法

(一)数据

本 研 究 采 用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院 社 会 学 研 究 所“中 国 大 学 生 追 踪 调 查 ”(PSCUS)2018年在校生调查数据。该调查自2013年开始正式实施,面向全国不同类型高校,每年执行追踪调查。调查采用多阶段混合抽样方法,从学校、专业、班级三个层次进行抽样。2018年的调查收集了全国17所院校的专、本、硕、博各学段学生数据。考虑到高职院校学生以及硕博阶段研究生的学习生活方式、在校发展规划与本科生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将分析样本限定为本科生。删除分析变量的缺失值之后,最终进入分析的大学生样本量为5648人。

(二)变量

1. 因变量

在校表现选择了学业成绩、干部经历、党员身份三个指标。学业成绩作为学业活动的代表,反映了学生所掌握的专业知识,体现了个人的认知能力与学习能力。学业成绩的测量来自学生“目前的学习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中的排名”。考虑到大学专业的招生规模较小,将学生成绩排名均分为四个等级,依次赋值为1、2、3、4。

干部经历作为学生活动的典型代表,体现了学生在班级和校园活动中表现出来的领导能力、组织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干部经历为二分变量,如果担任过学生会、团委、党委、社团或班级干部,则定义为拥有学生干部经历,赋值为1,没有担任过则赋值为0。

本研究还采用了党员身份作为在校表现的指标。大学校园发展党员时综合评估了学生的学业成绩、学生活动表现等多方面的能力。一般来说,学业成绩越好、在学生活动中表现越积极,成为党员的可能性越高(李丁、唐承祚,2016)。党员身份为二分变量,如果当前的政治面貌是预备党员或党员,则定义为具有党员身份,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

2. 自变量

参考以往研究的分类标准(韩子旭、吴愈晓,2023),根据使用互联网的目的和功能差异,将大学生的互联网活动大致划分为四种类型。与在线学习、提高工作效率相关的活动被归为“工具类活动”;与获取资讯、提升认知相关的活动被归为“信息类活动”。工具类使用与信息类使用都体现了个人查找、使用信息的能力。但二者的区别在于,工具类活动倾向于学生本人主动利用互联网资源学习知识,信息类活动则偏向于学生在上网过程中被动、无意识地接收到相关信息。例如,尽管并非有意搜索,学生还是经常刷到网络平台推送的高绩点攻略、面试指南等关于学校游戏规则的信息,这是软件的算法推荐规则所决定的。那些在使用互联网方面更主动、更有兴趣、更具创造性的人,无疑会比那些没有动力的人 更 擅 长 学 习 、使 用 网 络 技 术 并 从 中 获 益(Ghobadi & Ghobadi,2015;VanDeursen & Van Dijk,2015)。这也意味着,工具类互联网活动对学业表现的促进作用应该会更强。此外,将与即时通信、情感交流相关的活动归为“社交类活动”,与纯粹放松身心、休闲娱乐相关的活动归为“娱乐类活动”。

调查问卷设计了一个量表,测量大学生常用互联网活动的使用频率。参照互联网活动的分类标准,对量表内容进行归类。量表的每个题项对应5个选项,“从不=1;每月几次=2;每周几次=3;每天几次=4;几乎总是=5”。对于每种类型的互联网使用频率进行主成分因子分析和标准化处理,生成工具类、信息类、社交类、娱乐类四种类型的互联网使用因子(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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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变量是通过因子分析后生成的连续变量。由于父母的职业地位、教育水平、家庭收入均显著影响学生的在校表现,参考已有研究对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的处理方式(黄超,2018;韩子旭、吴愈晓,2023),对父母职业声望得分、父母平均受教育年限、家庭月收入对数三个变量进行主成分因子分析(累计方差贡献率为73.63%,KMO值为0.717),生成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的综合指标变量,并将其取值范围标准化为0~10,数值越大表示家庭社会经济地位越高。

在回归模型中,努力预期是一个关键的控制变量,如果个人相信努力就会有回报,那么他会在学校表现更加积极。其他控制变量还包括学科类别、所在年级、出生时的户口类型、性别、是否独生子女等变量。所有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特征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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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析步骤与方法

本研究逐步分析互联网使用方式对在校表现的影响。首先,关注互联网使用方式是否存在明显的群体差异,通过线性回归模型来实现。其次,估计各类互联网使用方式对在校表现的影响。当因变量为学业成绩时,采用定序逻辑回归模型;当因变量为干部经历、党员身份时,采用二分类逻辑回归模型。最后,在异质性分析中引入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和互联网使用方式的交互项,考察互联网使用的效应是否会因家庭社会经济地位而异。考虑到未被测量到的学校因素可能会对互联网使用方式和在校表现产生影响,在分析时将学校以固定效应的方式纳入模型,以最大化地排除学校因素差异造成的估计偏误。

四、研究发现 』

(一)大学生群体的互联网使用情况

家庭背景对各类互联网使用频率的影响模型如表3所示。可以发现,四类互联网使用频率都存在显著的家庭背景差异。控制其他变量之后,学生的家庭社会经济地位越高,在工具类、信息类、社交类、娱乐类互联网活动上的使用频率均越高。假设1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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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互联网使用对大学生在校表现的影响

表4汇总了互联网使用方式对大学生在校表现的影响。结果发现,不同类型的互联网对大学生在校表现的影响方向存在差异。当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时,工具类互联网使用频率越高,学生的学业成绩越好,担任学生干部、拥有党员身份的可能性越高。信息类互联网使用在学业成绩和干部经历方面也发挥了类似的积极效果。假设2-1、2-2、3-1、3-2得到支持,工具类互联网使用和信息类互联网使用有助于提升学生的在校表现。

与之相反,娱乐类活动在三类在校表现上都表现出显著的负面影响。娱乐类互联网使用频率越高,学生的学业成绩越差,成为学生干部和党员的可能性均越低。假设2-4、3-4得到支持,娱乐类互联网使用对学生在校表现产生了负面效果。

社交类互联网使用在所有因变量上均不存在显著影响。这可能是因为社交类互联网使用因子来自两个题项的回答:“与同学、朋友和家人联系(微信、QQ)”“查看社交网络,如朋友圈、QQ空间”的日常使用频率。变量分布显示,在这两个题项上选择“每天几次”和“几乎总是使用”的比例分别达到84.31%、79.82%。这说明,不论是日常生活的沟通交流还是班级课堂的重要信息通知,几乎都通过微信、QQ等社交软件传达。在朋友圈、QQ空间高频率分享生活动态、经营社交圈,也成为大学生的日常习惯。社交软件使用已经成为大学生校园生活的基本工具,可能是导致其无法有效预测在校表现的原因。假设2-3、3-3未能得到支持。

此外,家庭背景对大学生在校表现的影响也值得关注。控制其他变量后,家庭社会经济地位越高,学生的学业成绩越好,成为学生干部的可能性越大。这一发现支持了文化再生产理论,即在学业成绩、学生干部等校园活动竞争中,家庭背景仍然发挥了积极影响。党员身份模型略有不同,家庭背景对学生党员身份的影响并不显著。这可能与不同阶层大学生的就业取向有关(李春玲、郭亚平,2021)。优势家庭学生倾向于体制外就业,而党员身份被视为体制内就业的必备条件之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优势家庭学生的入党积极性。补充数据分析发现,家庭社会经济地位越高,学生体制外就业的意愿越强,同时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可能性越低,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家庭背景对党员身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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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互联网使用效应的家庭背景异质性

结合表3和表4来看,优势家庭大学生的各类互联网使用都很频繁,并且数字技术的收益与伤害对大学生同时成立。那么谁能从互联网使用对在校表现的影响中受益更多?为回答这一问题,在表4模型的基础上,依次加入家庭社会经济地位与四类互联网活动变量的交互项。回归结果见表5。

从工具类互联网使用的效应来看,在对学业成绩的影响方面,控制其他变量后,主效应显著为正,与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的交互项在0.1的显著性水平上也显著为正,说明工具类活动可以显著提升学生的学业成绩,且这种积极影响随学生家庭背景的提高而增强,假设4-1得到支持。在对干部经历和党员身份的影响方面,工具类互联网使用的交互项均不显著,假设4-3未能得到支持。可能的解释是,家庭背景主要通过提高学生的组织协调与人际交往能力来影响其成为学生干部的可能性,而工具类互联网使用带来的技能提升更多体现为任务执行与工作效率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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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信息类互联网使用的效应来看,其与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的交互项在学业成绩变量上显著为负且主效应显著为正,说明信息类活动显著提升学生的学业成绩,但这种积极影响随学生家庭背景的提高而减弱。在干部经历的影响方面,信息类互联网使用的交互项在0.1的显著性水平上为负且主效应显著为正,说明信息类活动对干部身份的积极影响随家庭背景的提高而减弱。党员模型也发现,尽管主效应并不显著,但信息类互联网使用的交互项在0.1的显著性水平上为负。总体而言,假设4-2、4-4得到支持,信息类互联网使用帮助弱势家庭学生在学业表现、学生活动方面受益更多。换言之,不论是学业表现还是学生活动表现,信息类互联网活动均明显弥补了弱势家庭学生的信息劣势。

五、分析与讨论 』

关于大学教育过程中的家庭背景影响研究,长期以来都是围绕文化再生产范式展开讨论的,忽略了互联网作为提供丰富教育资源的新场所,其使用方式和效用可能因家庭背景而异,从而会对文化再生产机制形成冲击。本文将数字鸿沟的分析视角引入大学教育过程,基于2018年PSCUS数据,区分了工具、信息、社交、娱乐四种类型的互联网活动,讨论了不同类型的互联网使用方式如何形塑了大学生的在校表现及其效应的家庭背景异质性。

首先,大学生的互联网使用方式存在家庭背景的差异。在工具、信息、社交、娱乐四类互联网使用方式上,来自较高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的学生都表现出更积极、更频繁的使用态势。数字工具的不平等使用已经成为数字鸿沟的关键方面。

其次,不同类型的互联网使用方式对大学生在校表现的影响具有多重效应。工具类、信息类互联网使用显著提升了学生的学业成绩与成为学生干部和党员的可能性。娱乐类互联网使用则对三类在校表现均产生了显著的消极影响。数字赋能与数字伤害同时存在,共同形塑了大学生的校园生活。

最后,不同类型的互联网使用方式对在校表现的影响因家庭背景而异。优势家庭学生放大了工具类互联网使用在学业活动方面的优势;弱势家庭学生也从信息类互联网使用对学业表现和学生活动表现的积极作用中受益更多。互联网技术既成为优势阶层巩固再生产的工具,也为弱势群体突破信息劣势提供了新的可能路径。

在数字时代,互联网已经深度渗入高校学习和生活的方方面面。本研究试图通过讨论不同家庭背景的大学生在互联网使用和效应上的差异,回应在数字时代高等教育促进文化再生产抑或文化流动这一经典争议,希望能在一定程度上加深对高等教育不平等过程的理解。研究表明,互联网在高等教育过程中同时扮演了不平等“加速器”与“缓冲器”的双重角色。作为“加速器”,工具类使用的优势被优势家庭学生放大;作为“缓冲器”,信息类活动则有效弥补了弱势家庭学生的信息劣势。因此,高校在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时,不应止步于提供网络接入保障,更要注重数字素养的培育,尤其是面向弱势家庭学生。可以通过开设工作坊、信息素养通识课等形式,主动将那些隐藏在网络中的默会知识(如学术资源检索、高效办公软件使用、学生活动能力提升)进行系统化、显性化的传授,引导学生从被动的“信息浏览者”转变为主动的“工具运用者”,从而增强互联网促进教育公平的积极作用。

由于数据和其他方面的限制,本文也存在一定的局限。首先,本文未能直接回应互联网使用方式整体而言是推动了文化再生产还是促进了文化流动,这一问题有待后续进一步研究。其次,本文缺乏直接测量数字技能的指标,研究将受访者报告的互联网使用行为频率等同于个人所掌握的数字技能。虽然特定的互联网使用行为与该方面技能相关,但更好的方式是使用测量数字技能的专业题器。最后,数智时代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正在重塑青年的学习生活和劳动方式,带来劳动力市场需求变革。对AI工具的使用能力正在成为数字技能的新维度,有待未来进行更精细的研究设计。

责任编辑:张亮

《当代青年研究》202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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