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 为进一步激发旅游消费潜力,提升自驾旅游出行体验,近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与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小微型客车租赁与旅游融合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若干政策措施,支持云南省小微型客车租赁与旅游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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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结合全省自然风光、人文景观、民族文化等资源分布,重点围绕雪山冰川、热带雨林、乡村田园、边境风情等特色资源,云南将打造一批自驾精品线路,培育“公路旅游+租车”网红IP。力争2026年底前实现小微型客车租赁业务在4A级及以上景点全覆盖,分批次围绕普通国省干道打造精品自驾旅游重点线路,并逐步推动小微型客车租赁向乡村旅居目的地延伸,力争实现“驶出高速即达景区、就近租车畅游沿线”。
此外,云南鼓励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丰富车型投放,推动高端车型进入云南市场运营,鼓励加大新能源汽车投放力度,扩大车辆投放规模,满足各类各层级消费需求。鼓励企业增加投放车龄3年以下的新车,鼓励企业增加适老化车型、提供儿童座椅、增高垫、雨伞、急救包等差异化服务。鼓励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加强车辆调度,促进规模化、品质化经营,满足旅游旺季租车需求和多样化、品质化、个性化消费需求。
《通知》明确,督促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或电子商务平台规范价格行为,合理确定价格,采取一次性、清单化方式收费,杜绝隐形收费、额外收费,重点节假日期间维护租车市场价格稳定。强化执法与惩戒,加大市场巡查与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天价定损、克扣押金、私人车辆挂靠出租、非法营运伪装租赁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并公开通报曝光。建立租赁企业与旅游机构信用评价机制,设立“红黑榜”,对合规经营、服务优质的企业予以推介,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总台记者 李腾飞 宋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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