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开第一枪”长期以来被视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道德宣示,体现的是战略克制与对和平的坚守。然而,随着军事科技的飞跃式发展,战争形态已从血肉相搏的线性对抗,演变为以分秒计算的体系化摧毁。在这一背景下,关于“第一枪”的哲学思考,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深刻悖论:坚守道德底线,是否可能意味着将战争主动权拱手相让?

一、战争形态质变:先手优势的绝对化。
从近年来的局部战争——尤其是美以与伊朗及其代理人的冲突中,可以清晰看到现代战争的一个显著特征:远程精确打击正在重塑“进攻与防御”的平衡。
首先,打击的“发现即摧毁”已成为现实。借助卫星侦察、无人机蜂群与人工智能目标识别系统,从锁定目标到导弹落地的时间窗口,已压缩至数分钟甚至数十秒。防御方即便拥有先进预警系统,其反应时间也极其有限。本轮美以对伊朗不宣而战,从导弹飞起到落地,伊方从最领袖到许多重点目标,瞬间消失。这便是“发现即推毁”的典型案例,对于防御一方---伊朗,其损失难于估量。
其次,首轮打击的毁伤效果呈指数级增长。精确制导武器可同时瘫痪对方的指挥中枢、雷达节点、电力设施与机场跑道。先挨“第一枪”的一方,往往面临的是体系性瘫痪,而非单纯的军事损失。 在2024年以色列与伊朗的冲突中,双方都展现出:谁先实施饱和式的精确打击,谁就能在冲突初期,确立压倒性优势。
在这种情况下,“不开第一枪”意味着主动承受第一轮高精度、高毁伤的打击。而当己方指挥链路受损、反击能力被削弱后,“还击”将变得困难重重。这不是怯懦与否的问题,而是现代战争残酷的物理定律。

二、战略伦理的困境:道德自缚与威慑失效。
哲学层面看,“不开第一枪”基于两种伦理基础:一是对战争罪恶的深刻反思,二是对国际法关于“自卫权”的严格遵循。联合国宪章第51条明确规定,只有在遭受武力攻击时方可行使自卫权。
然而,当对手并不遵守同样的道德与法律约束时,单方面的战略自律可能演变为“道德自缚”。历史与现实均存在这样的案例:某些势力在历史上多次以偷袭作为战略传统,不讲宣战程序,不计国际舆论,追求以最小的代价达成最大的突然性效果。这在我们的春秋战国的交汇期,叫“礼崩乐坏”,而现实世界中,也不断重演。
面对这样的对手,如果固守“先挨打、再还手”的模式,实质上是在用己方的战略纵深化解对方的进攻红利。在超视距打击时代,第一击的突然性与毁灭性,可能使受攻击方失去“还手”的能力基础,而非意愿基础。
这就引出了一个严肃的战略哲学命题:当生存权受到根本威胁时,是固守程序正义,还是追求实质安全?

三、先发制人的边界:从“开战”到“止战”。
需要强调的是,对“先发制人”的讨论,并不意味着对侵略性战争的认同。这里讨论的,是一种 “开战即止战” 的战略逻辑。
现代战争的高烈度、高毁伤特性,决定了大国间或高强度对抗,不宜也不应陷入持久战。如果通过可靠情报已能确认对方即将发动大规模攻击,且对方具有明确的偷袭先例与能力,那么在这种极限情境下,“先发制人”的本质可能不再是“开启战争”,而是“剥夺对方发动偷袭的能力”。
从伦理层面来看,这与主动挑起侵略战争有着本质区别。前者是防御性先发打击,其目的是通过有限、精确的军事行动,化解迫在眉睫的生存威胁;后者则是扩张性侵略战争,以吞并领土或颠覆政权为目标。
在国际法实践中,先发制人的合法性虽然存在争议,但“迫在眉睫的威胁”原则,被广泛承认为自卫权的延伸。问题在于,当对手的打击手段是高超音速导弹、可在数分钟内抵达时,“迫在眉睫”的时间定义,则需要重新审视。

四、战略哲学的再平衡。
综合来看,现代战争形态下的战略哲学,需要在以下三个维度寻求平衡:
第一,能力与意愿的匹配。 拥有强大军力的目的,不是为了主动寻衅,而是为了形成可靠的威慑。威慑之所以有效,不仅在于能力,更在于让对手确信:任何偷袭企图,都将面临不可承受的打击。如果“不开第一枪”被对手解读为“不敢开第一枪”,威慑便告失效。
第二,技术与伦理的适配。 传统的战争伦理建立在对等、可感知的对抗基础之上。当战争进入人工智能辅助决策、高超音速打击、太空与网络一体的时代,伦理准则也需要与技术现实对接。固守工业时代的战争伦理,来应对信息化时代的战争形态,是对国家安全的不负责任。
第三,克制与主动的统一。 负责任的大国,理应是和平的维护者,但这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都放弃主动性。真正的战略智慧,不在于机械地执行“不打第一枪”,而在于通过精准的战略博弈,让对手始终无法产生发动“第一枪”的意图与机会。

总之,“不开第一枪”是一种可贵的和平宣示,体现的是对生命的尊重与对战争的谨慎。但在战争形态已发生质变的今天,不能让它从一种战略克制,异化为束缚自己的道德枷锁。
面对那些将偷袭视为传统、将突然性视为法宝的对手,面对远程精确打击带来的“首轮即决战”式威胁,一个国家最高层次的战略哲学应当是:以可靠的能力制止战争,以清醒的判断捍卫和平。 和平不是靠单方面的退让换来的,而是靠让任何潜在对手都确信---先开第一枪,将是其最错误的选择。
而这,恰恰需要我们在“不开第一枪”与“不让对方有机会开第一枪”之间,找到战略平衡点。譬如,我们东岸那个海上邻居---一个偷袭成性的未经彻底清算的罪恶屡屡的战败国,却企图成为具有远程进攻能力的“正常国家”。必要时,我们依据战败国条例“开第一枪”,理当定义为自卫权的延伸。不让它有开第一枪的机会,即我们开战即解除其武装、让其彻底丧失进攻我方的能力,而不是夺取其领土。这便是我方在战争新形态下,要追求的战略平衡点。

中岭 于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