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员工工资打水漂!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人民法院治理欠薪典型执行案例,深圳市某传媒公司因资不抵债,启动执破衔接机制,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本着“民生优先”原则,联合人社部门启动“先行垫薪”,为463名职工先行垫付了315万余元工资,及时缓解了员工的燃眉之急,有效化解劳资矛盾。
【基本案情】
深圳市某传媒公司除拖欠职工劳动报酬外,还拖欠其他债权人借款、货款等合计896万余元。余某某等463名职工陆续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福田区法院经查发现,该公司关联执行案件超300件,名下仅有少量已质押的知识产权及应收账款,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但该公司可能存在直播或广告收入等隐性资产。
福田区法院通过对多名职工多轮访谈,发现该公司在某平台可能有直播或广告收入。法院迅速发出协助查询通知书、律师调查令等,及时控制到期债权。综合该公司的债权债务、财产线索等情况,福田区法院执行团队与执破衔接团队经过多轮联合研判,认为该公司已资不抵债,随即启动执破衔接机制,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福田区法院指导破产管理人24小时内完成办公动产变现,赴异地扣划公司在某平台的120万元隐性资产,同时加大跨域司法协作力度,推进17件另案多项资产累计900余万元归集。
因有涉诉案件尚未审结,资金回笼缓慢,福田区法院本着“民生优先”原则,积极协调人社部门启动垫薪机制,先行垫付了315万余元工资,及时缓解了员工的燃眉之急,将已回笼资金依法发放员工工资。员工工资得到100%清偿,执行案最终得以妥善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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