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华消息——加拿大联邦广播监管机构周四宣布,大型在线流媒体服务商必须将其在加拿大的收入15%用于资助本土内容制作。这一比例是2024年初步要求的5%的三倍,当时美国主要流媒体平台苹果、亚马逊和Spotify已就此向法院提起挑战。

加拿大广播电视和电信委员会(CRTC)此次决定,是其落实《在线流媒体法》的关键步骤。该法案已被美国列为与加拿大贸易谈判前的"贸易刺激因素"。与此同时,传统广播机构的出资比例将从目前的30%至45%下调至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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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TC在新闻稿中表示,"预计总出资额将稳定维持在20亿加元以上,用于支持加拿大及原住民内容,包括法语内容和新闻节目。"监管机构还明确了资金的具体使用规则,涵盖制作基金出资和加拿大内容的直接支出。

对于流媒体平台而言,大部分资金可用于内容制作,但CRTC对最大规模的平台施加了额外限制。年加拿大收入超过1亿加元(约7300万美元)的流媒体,必须将30%的支出用于与加拿大广播机构及独立制作方的合作。新规适用于年加拿大广播收入至少2500万加元(约1800万美元)的流媒体服务商和传统广播机构。

此外,CRTC还将设立专项基金支持特定电视频道,包括提供政治事件直播服务的加拿大公共事务频道(CPAC)。这一整套制度设计,显示出加拿大在数字时代重构本土内容资助体系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