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大理州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办公室辅助人员)。
工作地点:州关工委办公室(大理市太和街道万花路2号)。
三、招聘对象
经大理市公共就业和人才中心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无失信行为,无违法犯罪记录。
2.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大局意识、服从意识、服务意识,自觉服从工作安排和用人单位管理。
3.符合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有关政策规定,已通过大理市公共就业和人才中心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登记失业满1年以上,持有有效《就业创业证》。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91年6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熟悉文秘工作,具有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5.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或正在享受的人员;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正在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持有营业执照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薪酬待遇
按大理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享受政府公益性岗位补贴、单位补贴,参保五险。
六、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现场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0日—2026年6月25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现场报名地点
州关工委办公室(大理市太和街道万花路2号中信银行5楼),联系方式:0872—2130015。
(三)现场报名提供材料
1.《州关工委办公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册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个人简历1份
6.近期半寸免冠证件照2张
七、其他事宜
(一)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后,将组织笔试、面试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通过考核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三)体检、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四)报名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因报名填报信息、提供材料有误影响招聘结果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公开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未尽事宜按照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有关要求执行。
附件:
州关工委办公室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大理州关工委办公室
2026年6月10日
编辑:陈琳玲
值周:黑浩川 胡亚玲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五章 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
第六十八条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制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清洁生产的规定。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经济和技术条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状况以及产品的技术要求,组织制定有关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环境污染。
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过度包装的监督管理。
生产、销售、进口依法被列入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该产品和包装物进行回收。
电子商务、快递、外卖等行业应当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优化物品包装,减少包装物的使用,并积极回收利用包装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
国家鼓励和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和减量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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