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微信视频号平台在日常巡查与用户反馈中发现,部分主播假借宗教名义,在直播间诱导用户打赏、违规售卖宗教相关物品、诱导用户脱离平台进行违规经营活动等。此类行为违反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微信视频号运营规范》及《微信视频号直播行为规范》的相关要求,扰乱网络秩序,破坏社会和谐稳定,且极易侵害用户财产安全与精神权益。
为维护清朗网络空间,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尊重与保障公民依法享有的宗教信仰自由,平台将针对各类假借宗教名义的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治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平台各项规范,视违规情节的严重程度,对违规账号采取包括但不限于:
警告提醒、减少推荐(限流)、中断直播、限制开播权限、扣除或清空信用分等梯度处罚措施;对于屡教不改或情节极端恶劣的账号,将予以永久封禁。
为帮助广大主播与用户明确行为边界,共同维护良好平台生态,现将此类违规的典型行为公示如下:
1.依据《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进行宗教仪式的直播或录播,包括但不限于礼拜、祈福、法会、祭祀。以下是典型违规案例:
2.依据《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及《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身份须由相应宗教团体认定并报宗教事务部门备案。严禁未取得相应宗教教职人员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在直播中以宗教教职人员身份自居(如自称为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宗教的教职人员)。以下是典型违规案例:
3.依据《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以宗教名义开展商业活动。严禁假借宗教名义进行直播带货或诱导用户打赏,包括但不限于:售卖宗教相关物品、宣传商品具有“开光”“祈福”等宗教功效、以“消业障”“增福报”等说法诱导用户打赏或购买。以下是典型违规案例:
4.严禁假借宗教名义违规引流或诱导用户私下交易,以规避平台监管或进行潜在风险行为。以下是典型违规案例:
微信视频号将持续在网信部门、国家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指导下,依法依规开展平台治理,欢迎广大用户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果你在观看视频号直播的过程中,发现相关的违规行为,可通过【直播间右下角“转发”按钮→投诉】路径进行投诉,平台将会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来源:微信视频安全创作中心
校对:张琳、黄静怡
一审:任旭萍、朱毅力
二审:陈兴、许燕妮
三审:刘子轩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