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羊城晚报”报道:6月19日,57岁的郑大姐(化名)来到广州艾尚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尚美”),原本只准备接受一个600多元的项目。几个小时后,她支付5万元,接受了双眼皮手术、中下面部提升等项目。

一个多月后,她的眼睛仍红、痛、流泪,并伴有视物模糊。7月30日、8月4日,她先后两次前往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就诊,病历显示,前一次诊断为“双眼睑板腺功能障碍”,后一次诊断为“双眼结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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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大姐术后双眼红肿明显

8月4日,记者和郑大姐一同来到位于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的艾尚美了解情况。记者调查发现,从最初引流、现场接待到最终收款,涉及多个不同经营主体;同时,关于术前告知、麻醉、术前检查、诊疗项目等环节,也存在多个疑点。

从600多元到5万元

掏空血汗钱的她经历了什么

郑大姐从湖南来广州务工,主要在广州天河一写字楼从事保洁工作,同时还在空余时间兼职做家政,经常从早上7时忙到晚上11时,每月收入四五千元。她说,这5万元是自己辛苦积攒了一两年的钱,原本是要留着给正在老家读高中的小女儿交学费的。

郑大姐回忆,某一天自己的微信里突然冒出一个名为“A脸部肌肤管理-马店长”的陌生企业微信账号,向自己发送医美相关信息。经过多日线上推销后,6月19日中午,这个“马店长”叫了辆网约车,起点是郑大姐所在地,终点是艾尚美,自己从未露面。最初,郑大姐只对一个600多元的项目有点兴趣,到了艾尚美后,她称工作人员又向她推荐了面部提升、双眼皮等更高价格的项目。

“我本来不想做双眼皮。”郑大姐说,她此前并不觉得自己的眼睛有什么问题,也担心手术疼痛。但面对工作人员持续推销,她最终接受了双眼皮手术及其他项目。采访中,她回忆到店后不久就被从大厅引导到了一个相对封闭狭小的空间进行进一步“沟通”。她形容道,当时面对两位机构的营销人员“感觉好像人贩子围着你,不消费就不准你出来一样”。

当天13时40分至14时32分,她通过微信分三笔支付671元、39129元和10200元,共计5万元。艾尚美8月4日补开的一张发票也显示金额为5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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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款项均在当日郑大姐通过微信支付

艾尚美补开的发票,右上角开票日期显示为2026年8月4日

记者看到的消费收据显示,项目包括“中下面部提升(3组)”39800元、“调肤”19800元、“双眼皮”12800元、“体检”680元,另标注“赠送:颈纹”6800元,最终实收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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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尚美于7月30日提供的收据

艾尚美提供的手术记录显示,当天为郑大姐实施“双侧切开重睑术”和“中下面部提升术”,手术时间为16时40分至18时20分。另有两支1ml注射用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的用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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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治疗记录单显示了具体使用药品

郑大姐说,自己当天中午到店,下午接受推销、付款和诊疗,18时多离开。她称,自己原本根本没有计划一次做这么多项目,也没有意识到最终会花掉5万元。

术后眼睛持续红痛严重影响工作生活

两次到三甲医院就诊

术后,郑大姐发现眼部和面部肿胀,并持续出现眼痛、流泪、视物模糊、流鼻涕等症状。她称,最严重时甚至影响工作打卡识别,并因此请假数日,造成七八百元误工损失,而且她术后面部肿胀的“丑照”还被流传到工作群,遭到多位同事嘲笑,对心理也造成了伤害。

她说,自己曾多次向艾尚美反映眼睛的问题,工作人员告诉她术后需要恢复,时间从一两周到一个月,再到3至6个月不等,并让她使用眼药水。她还另花1400元购买了一支所谓“修复药膏”。但在她看来,使用后症状并没有明显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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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与郑大姐对接的艾尚美工作人员劝说郑大姐恢复慢是正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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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大姐通过艾尚美购入的医用疤痕修护凝胶

7月30日,她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眼科急症门诊就诊,被诊断为“双眼睑板腺功能障碍”。8月4日再次到该院综合门诊就诊时,被诊断为“双眼结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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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大姐8月4日在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的门诊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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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大姐7月30日在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的门诊病历

从术前告知到术后诊疗

多个疑问待核实

记者调查发现,郑大姐此次诊疗的一些关键环节存在需要进一步核实之处。

首先是术前检查。机构在后续提供的相关检验资料中,涉及术前检查的为血常规、血糖、凝血功能,记者未见视力、眼压、裂隙灯等眼部专科检查资料,也未见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传染病血清学筛查资料。郑大姐也称自己术前没有接受其他眼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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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大姐6月19日手术当日,机构提供的所有术前检查结果,其中未包含传染病相关筛查

而记者查阅相关美容外科技术规范资料,其中明确说明重睑成形术术前检查涉及视力、上睑提肌活动幅度等眼部专科检查,以防止手术操作损伤上睑动力结构,造成继发性眼睑功能障碍等情况。此外,侵入式手术需进行相应的传染病血清学筛查。机构实际术前检查流程是否符合相关规范,仍需专业部门进一步认定。

其次是术前告知。艾尚美事后提供的手术记录显示,郑大姐接受的是“双侧切开重睑术”,并且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上写着“医生已告知我可供选择的其他治疗方法”。但郑大姐称,术前没有人向她介绍不同治疗方案,“什么都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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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知情同意书

麻醉过程也存在双方说法差异。郑大姐回忆,手术前工作人员只是“在眼皮上用棉签涂抹了一些东西”,她当时并不知道是不是麻醉药;她还称,当时手术室内有3人左右,其中一人穿白大褂,另有此前在大厅接待过她的黑色着装工作人员在场,并帮助按住她因疼痛一直挣扎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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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大姐的记忆和麻醉知情同意书上的文字有所冲突

与郑大姐的回忆不同,艾尚美提供的手术记录显示,手术过程中配置了5ml利多卡因,用于“上睑术区局部浸润麻醉”。记录同时写明“术中过程顺利,受术者无不良反应”。目前记者暂未掌握能够印证手术具体过程的监控资料,具体情况仍待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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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记录显示该台手术主要有两名医生、一名器械护士参与

此外,郑大姐称6月19日做完诊疗后直接离开,机构没有给她任何纸质诊疗材料;目前记者看到的部分手术记录、知情同意书等,是她7月30日上门向机构索取的,这些材料具体签署时间亦尚待核实。

引流、接待、收款

三个主体为何不同?

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此次消费背后还涉及不同经营主体。

最初主动添加郑大姐的企业微信账号,并为她叫车前往艾尚美的“马店长”,绑定公司为厦门捷澈科技有限公司;在艾尚美现场接待她、术后继续与她沟通的营销人员,其企业微信绑定公司为嘉兴蓝之境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而郑大姐支付5万元时,微信支付页面显示的收款商户全称为广州市番禺区蓝雅美容店(个体工商户)。记者查询上述主体工商信息,均显示为存续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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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方的付款记录、左下的“马店长”企业微信、右下的艾尚美工作人员企业微信均绑定不同工商主体

也就是说,从最初引流,到现场营销,再到实际收款,记者目前掌握的主体名称并不相同。这些主体与艾尚美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各自承担什么角色,为何消费者在艾尚美接受诊疗却由其他主体收款,尚未得到明确解释。

记者就郑大姐反映的问题向艾尚美方面求证,对方当面拒绝回应。8月4日,在郑大姐报警后,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黄花岗派出所民警到艾尚美了解情况,并向郑大姐及机构工作人员询问情况、调取现场监控。截至发稿,记者尚未获悉相关调查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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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大姐8月4日报警的报警回执

“医疗美容是择期的创伤性手术,医疗机构不应利用信息差诱导消费。”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缦卿表示,当事人年纪偏大、收入偏低、文化程度有限,属于消费者中的弱势人群。艾尚美作为专业机构负有审慎义务,手术风险、效果预期都应当用通俗易懂方式完整告知消费者。如果后续调查证实该机构确有欺诈行为或医疗过错,或需要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以及后续治疗费用等损失。

对于郑大姐而言,这场起于一个陌生企业微信账号的消费,如今留下的是5万元支出和持续的眼部健康问题。本次事件的诊疗过程、术前告知、收费及经营主体等问题仍疑点重重,相关诊疗行为是否规范,也有待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认定。

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