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8月26日消息,据新华社报道,8月2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新增"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专章,首次在国家法律层面明确自动驾驶汽车和辅助驾驶功能的概念,并规定了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的违法责任归属。

修订草案共9章170条,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的上道路行驶条件、违章处理原则和保险制度等。自动驾驶汽车需通过道路通行规则符合性测试并依法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草案将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的交通违法责任归于车企,这一划分被视为自动驾驶立法的关键突破。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乘联分会负责人崔东树就此发文指出,草案落地后,未来或将形成两种保险并行的新格局:一种是车主购买的"非激活状态"车险,覆盖人工驾驶场景;另一种是车企购买的"自动驾驶产品责任险",对应激活状态下的风险责任。

他认为,既然激活状态下的违法责任归于车企,保险产品的设计逻辑也应相应调整。

崔东树还提到,自动驾驶汽车会记录大量行驶数据,以后保险定价可能更加公平,"开得安全就便宜,风险高就贵点"。

同时,强制国标的核心安全基准有利于打消车企和保险机构的顾虑,推动行业规范发展。他直言,草案审议落地后会倒逼车企完善算法安全和数据回溯机制,对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长期发展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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