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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雅洁

2026年9月19日起,江西一家民营新能源企业的采购负责人,终于不用再为一张履约保函,提前“锁”住数百万元资金了。

履约保函,是新能源竞价里的一道“防跑路”保证。也就是说,企业得先把一笔钱冻结在银行,证明自己会按期把电站建成并网,否则这笔钱就要被扣走。

此前,江西未投产的新能源项目想参与机制电价竞价,须先向银行申请开具履约保函。

上述民营新能源企业采购部门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这笔资金占用了项目前期较多的流动资金,一些中小投资方在申报前不得不反复掂量。”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8月18日印发的新规,将于2026年9月19日起生效。新规取消了履约保函这一项申报材料要求。

不过,资金门槛撤了,竞价门槛却提高了,边际机组(决定竞价电量能否达到目标规模的最后一个入选项目,其报价通常也对应最终出清价格)入选判定门槛由申报电量的30%提高到60%。

自江西新能源上网电量于2025年10月1日起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以来,其竞价规则首次迎来系统性修订。

项目未动,保函先行

这份新规,是江西省发展改革委于8月18日印发,8月19日在官网发布的《江西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版)》(赣发改价管〔2026〕512号,下称《修订版细则》)。新规自2026年9月19日起执行,原《江西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赣发改价管〔2025〕719号)同步废止。

履约保函,本质是银行应企业申请开出的一纸付款承诺,若中标企业未能按期投产并网,甚至弃建项目,银行将按保函金额向受益方赔付。对主管部门而言,这道资金门槛的真正作用,是用真金白银筛掉“报而不建”、恶意竞价、拖延并网的主体。保函金额越高,中标企业弃建的代价越大。

以一个10万千瓦的集中式光伏项目为例,按照旧版细则计算,这笔保函担保金额可达数百万元,即银行承诺在项目违约时向受益方赔付的最高限额。企业通常需要支付保函开立手续费,是否还需缴纳保证金或提供反担保,则取决于银行的授信条件和风控要求。因此,企业实际被占用的资金可能低于保函金额,但对资金实力较弱的开发商而言,仍可能形成较大流动性压力。

按照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9月29日印发的《江西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赣发改价管〔2025〕719号),江西未投产的新能源项目想报名参与机制电价竞价,先要迈过一道资金门槛,“需提交在省内银行营业网点开具的履约保函”。旧版细则要求,“保函金额=项目核准(备案)装机容量×该类电源年度发电利用小时数×该类型电源竞价上限×8%”,金额取整到千元且不低于6000元,“保函有效期到期时间,不得早于申报投产时间后的9个月”。未入选项目可在竞价结束后申请退还保函,入选项目则要等到全容量并网之后。

这里的“退还”主要是指解除或退回保函、终止银行的担保责任,并不意味着企业已经向银行支付的开立保函的手续费必然返还,具体仍以企业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这道门槛即将成为历史。

经济观察报记者对比发现,《修订版细则》将对未投产项目的申报材料作出调整,未投产的集中式项目改为提供“政府有权部门出具的核准/备案文件以及全容量并网承诺书等”,未投产的分布式项目改为提供“备案文件以及全容量并网承诺书等”,履约保函不再出现在材料清单中。与之配套的还有并网容量容错安排,比如“受设备选型因素影响,允许实际并网规模与核准(备案)文件存在一定偏差,且不得高于核准(备案)文件容量”,其中风电项目偏差不超过单台额定功率最小机组的容量,光伏发电项目偏差不超过单台额定功率最小逆变器容量,项目须进行核准(备案)容量变更后才可认定全容量并网。

江西为何此时取消履约保函的相关规定?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在印发《修订版细则》的通知中给出的口径是,此次修订旨在“更好促进我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江西省地方政府一名人士表示:“我们是在复盘省内首轮新能源竞价实操情况后启动的这次修订。原先,履约保函这套机制确实能防范项目违约。但实践下来,不管民企还是省属国企,在多项目集中申报时,一些流动资金被保函占用,客观抬高了前期参与门槛,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落地节奏。我们考虑,不能只靠资金锁仓这一种硬约束,所以做规则腾挪,也就是取消保函、释放企业现金流的同时,同步抬高竞价出清门槛,把报价防串通、建设进度按月跟踪、延期投产就取消下一年度竞价资格这套信用惩戒体系补上去,用‘承诺书+过程监管+资格惩戒’替代资金担保。换一套监管逻辑,既能减轻市场主体资金负担,也能推动省内新能源项目更高质量落地。”

对民营开发者来说,这道门槛曾经抬高了参与成本。

上述江西民营新能源企业采购部门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和国企相比,民营企业资金实力薄弱、融资成本更高。”

国资背景的开发主体也有类似感受。

一家江西省属能源上市公司的电力业务负责人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该公司多个新项目同步申报时,保函资金的累计占用对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的现金流安排形成压力,新项目的落地节奏也受到一定影响。

履约保函并非江西独有。

经济观察报记者查询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获悉,该省2025年12月9日印发、12月11日公布的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表示,“单个项目履约保函金额=项目核准(备案)装机容量×近三年该类项目年均发电利用小时数×该类项目竞价申报价格上限×10%”。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首轮竞价通知要求,未投产项目保函金额按“装机容量(兆瓦)×年利用小时标杆(小时)×20元/兆瓦时”核定。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10月21日在官网公布的实施方案明确,竞价公告中需载明履约保函要求。

这一次,江西在撤掉资金门槛的同时,也在给新能源项目松绑。

在河南、浙江、江苏、安徽等已公布竞价细则的省份仍普遍要求开具履约保函的背景下,江西此次取消履约保函的做法并不多见。但撤掉保函,并不意味着监管放松,江西能否用新的约束机制接住保函留下的空档,才是问题的关键。

应对

新规对新能源项目报价行为的约束,从出清环节就开始了。

《修订版细则》显示,新能源项目竞价采用边际出清方式——“将所有同类型竞价项目按其申报电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取最后一个入选项目报价作为所有入选项目的机制电价”。竞价前还设有申报充足率检测,当竞价主体申报电量规模无法满足申报充足率下限要求时,竞价电量规模自动缩减,直至满足申报充足率要求。

报价环节的约束同样明确。

《修订版细则》规定,竞价申报价格单位为“元/千瓦时”,保留小数点后面3位,含增值税,不高于竞价上限,不低于竞价下限,后期适时取消竞价下限。申报电量、电价“在初次提交期限截止后自动封存,不得更改”。《修订版细则》同步写入防串通条款:报价相同的项目占比超2/3(不含按竞价下限报价的项目)时,当次竞价结果作废,相关竞价资料将被移交省发展改革委和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市场垄断调查。

约束并未停留在出清和报价环节。更关键的变化,是江西把原来“交钱保履约”的逻辑,换成了“违约就出局”。

《修订版细则》明确,实际投产时间(即全容量并网时间)较项目申报时间延迟超过6个月的,该项目当次竞价入选结果作废,并取消下一年度该项目投资方(上溯至省级)的新能源项目竞价资格。这正对应了履约保函原本要防的风险,比如“报而不建”、拖延并网。江西用“资格惩戒”这把后手,替代了原先“资金担保”这道前门,这正是其“敢免保函”的底气所在。

上述江西省属能源上市公司电力业务负责人表示,新规之下,该公司将摒弃保守低价策略,依托项目运维成熟、并网稳定、成本可控的优势,基于真实生产成本理性报价。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的监管逻辑也随之切换。

按照《修订版细则》,已入选未投产的项目,应通过竞价平台等渠道定期填报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建设进度情况,同时国网江西电力需建立并网进度跟踪机制,按月公开项目进展。

风险同样存在。长三角地区地方政府人士赵小兵分析,相较于保函这类刚性资金约束,承诺书和资格惩戒属于柔性监管,对主管部门的动态核查、进度核验和信用惩戒执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旦后续监管执行不到位,可能出现少数企业空报项目、拖延并网的情况。

赵小兵补充表示,江西此次出台新规,相当于“用监管能力换资金成本”。这能否被其他省份效仿、能否成为一种趋势,取决于这套柔性监管能否在首轮竞价中真正拦住“报而不建”的主体。若惩戒执行到位,更多面临民企成本压力的省份可能跟进。反之,履约保函这一刚性工具仍将被视为更稳妥的选择。

按照《修订版细则》要求,新能源项目竞价工作原则上于每年10月前组织。

新规执行后组织的首轮竞价,将是这套新规则的第一次实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