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
外摆经营活动的通知
2026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营造欢乐祥和、整洁有序的节日氛围,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增长,同时保障城市道路畅通和市容环境整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双节期间对城区临时外摆经营活动实施规范放开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摆时间安排
2026年9月22日(农历八月十二)至10月7日(农历八月二十七)。
每日经营时间为:7:00至22:00。
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经营时间,可由属地乡镇(街道)根据人流、交通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商场另行规定)。
所有商户须在每日闭市后清理完毕经营垃圾及杂物。
二、临时外摆区域
濮阳市华龙区行政辖区内。具体范围由属地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勘定。
严禁在以下区域外摆:
1.城区主次干道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
2.学校、医院、党政机关等场所出入口周边区域;
3.消防通道、应急疏散通道、公交站点、人行盲道及市政设施周边等。
三、外摆行为规范
依据《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规规章,文明经营,规范经营。必须做到以下“七严禁”:
(一)严禁乱摆乱占、占压盲道和消防通道等;
(二)严禁乱扔垃圾杂物、倾倒污水等;
(三)严禁现场宰杀、售卖活禽活畜等;
(四)严禁未经许可销售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五)严禁设置未安装或未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油炸、煎烤食品摊点;
(六)严禁经营期间噪音扰民;
(七)严禁设置娱乐设施项目和游乐设施。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属地乡镇(街道)要落实主体责任,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临时外摆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管、秩序维护和环境卫生保障工作,确保放而不乱、管理有序;各外摆经营商户是自身经营安全、卫生的直接责任人,须自觉服从属地乡镇(街道)及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对指出的问题立行立改。如遇政府组织重大活动或发生突发事件,商户须积极配合调整经营时间及管控要求,立即停止外摆经营并清理现场,不得拖延或拒绝。
濮阳市华龙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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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华龙宣传
编 辑:董方方
责 编:王冰洁
审 核:杜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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