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 10 月 13 日讯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于 10 月 12 日发布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6〕113 号)。

决定书显示,项目编号:HB2026063602120001;项目名称:河北金融学院学生公寓物业管理项目。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河南智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 71 号中州国际 23 层豫辉众创 D-102 号;被投诉人河北金融学院,地址为河北省保定市恒祥北大街 3188 号;被投诉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 9 号。

基本情况:“河北金融学院学生公寓物业管理项目 1 包” 于 6 月 25 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7 月 22 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7 月 28 日河南智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河北金融学院提出质疑,8 月 5 日河北金融学院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8 月 14 日河南智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政府采购无效投标处理决定不满意。

处理依据及结果: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处理文件编号:冀财采投〔2026〕113 号。执法机关名称为河北省财政厅,出具日期 2026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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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