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新余一起未成年人私自售卖黄金引发的纠纷引发广泛热议。当地一名家长反映,自家13岁读初二的女儿,私自将家中两条价值超万元的金项链出售给老凤祥银楼恒太城店,店家不仅完成回收交易,还将金项链直接熔化。家长得知情况后坚决不认可该交易,要求店家将金项链原样返还,而店家则表示曾提议联系家长,是女孩谎称项链为母亲赠予、无需联系,试图以此规避自身责任。但从法律规定、行业规范和责任界定来看,无论何种理由,涉事金店都必须承担本次事件的全部责任,向未成年人回收贵重黄金首饰,本身就是绝对不被允许的违规行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13岁的初中生属于法律明确界定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仅能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匹配的民事行为,大额财产交易、贵重物品处置等行为,必须经过监护人同意或事后追认方可生效。两条价值万元的金项链,属于家庭贵重资产,处置金额远超未成年人日常认知和处置能力,这类交易绝非一名初中生可以自主决定。这是全社会通用的法律常识,更是贵金属回收行业必须恪守的从业底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对于黄金回收商家而言,相较于普通消费者,其具备专业的行业经验、风险判断能力和合规经营义务,理应承担更高的审查责任。未成年人售卖贵重黄金首饰,本身就存在极大的不合理性,是明显的异常交易。面对看似稚气、明显未成年的孩子出手高价金饰,商家本应第一时间终止交易,主动联系监护人核实情况,而非轻信孩子的片面说辞。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店家以“女孩谎称无需联系家长”作为免责理由,完全站不住脚。核验监护人意愿、确认交易合法性,是商家的法定责任和经营义务,不能因未成年人的谎言就免除自身过错。商家为了赚取回收利润,刻意放松审核标准,漠视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则,草率完成交易并迅速熔化金饰,彻底销毁了原有物品,直接导致家长无法挽回财物,过错完全在于店家。
纵观同类民事纠纷判例,所有未成年人私自处置贵重财物的交易,在监护人拒绝追认后,均被认定为无效交易,且商家均需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本案中,家长全程不知情、不认可该交易,因此女孩与金店的回收交易自始无效。店家擅自熔化首饰,造成财物无法原样归还,理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此次事件也为整个贵金属回收行业敲响警钟。盈利不能突破法律底线,合规经营是立身之本。商家必须严格落实身份核验、监护人确认制度,坚决杜绝未成年人贵重物品回收交易,杜绝侥幸心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守护未成年人和普通家庭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