晁哲甫(1894.12.3—1970.12.13)河南省清丰县六塔集人。原名登明,又名蛰夫、晁哲夫。9岁上私塾读书,后入县城模范学堂、省立大名第十一中学读书。1920年从保定高等师范学校毕业,先后在怀阳第二师范学校、北京香山慈幼园、河南清丰县教育局任教、任职。1923年8月被聘为直隶省(今河北省)立第七师范学校教务主任,以五四运动精神为办学指导。领导师生声援上海的五卅爱国反帝运动。192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0年因抵制“左”倾盲动主义被开除党籍,仍坚定不移为党工作。
1937年全国抗战爆发后与党取得联系并恢复党籍。回到家乡发起组织“抗日十人团”和救国会,在清丰、南乐、大名一带开展抗日救亡运动。同年冬季赴山西晋城学习华北抗日军政干部训练班办学经验,1938年2月起任中共清南边东中心县委书记、县战地动员委员会主任、县抗日自卫团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同年春根据上级指示和形势需要,变卖自己的家产,在六塔集和县城内举办五期抗日军政干部训练班。1940年4月任冀南行政督察专署参议室主任,创建并担任冀鲁豫抗日中学校长。同月至1942年10月任中共冀鲁豫区委委员、统战部部长。1940年任冀鲁豫军政委员会成员。1941年1月至1944年5月任冀鲁豫边区行政公署主任。1941年9月起兼任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委员,分管生产、救灾工作1943年底到延安入中共中央党校一部学习,参加整风运动。1944年留校任中央党校五部副主任。1945年3月被选为晋冀鲁豫边区第一届参议会副议长。4月至6月作为晋冀鲁豫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7月任中国解放区人民代表会议筹备委员会纲领起草委员会委员。
1946年1月至1948年任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教育厅厅长。1948年6月至9月任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教育厅厅长。同年8月至1949年10月任华北人民政府委员、教育部部长。为迎接全国解放,培养各种人才。
1949年8月至1952年11月任平原省人民政府主席、中共平原省委常委。1950年11月至1952年11月兼任中共平原省委统战部部长。1950年12月至1952年11月任平原省人民政府党组书记,1952年11月至1955年3月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副主席。1953年1月至1954年8月任中共中央华东行政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委员、山东省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1953年1月至12月兼任山东分局统战部长。1954年8月至1967年2月任中共山东省委常委。1954年8月至1955年3月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1955年1月至1956年5月兼任中共山东省委统战部长。1955年1月至“文化大革命”初期任山东省第一、第二、第三届政协副主席。1955年3月至1967年1月任山东省副省长,分管教育和卫生工作。1956年9月起兼任山东大学校长、党委书记。1958年10月兼任山东省爱国卫生委员会主任、山东省政治学校校长。
中共七大正式代表。第一、第二、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八大代表。
1970年12月13日在济南逝世。
来源: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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