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无期徒刑的广州前首富张劲,终究没能改命。

6月26日晚,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雪发”,002485.SZ)公告称,公司近日获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劲先生因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背信运用受托财产一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ST雪发曾于2026年2月28日公告披露,张劲等因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背信运用受托财产、妨害作证一案被公开宣判,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州中院”)对张劲已作出一审判决如下:

“对张劲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追缴包括张劲在内的被告单位、被告人违法所得,与在案款物一同依法处理。”

如今,终审裁决一出,意味着张劲案画下阶段性句号。

对此,ST雪发在公告中强调,张劲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外,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广州雪松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雪松文投” )及广州君凯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君凯” ,是雪松文投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7,572,9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40%。

其中,因其融资需求,累计质押给长安国际信托的股份数量为372,662,016股,占ST雪发总股本的68.50%;因其与平潭汇垠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累计被上海金融法院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372,662,016股,占ST雪发总股本的68.50%。

ST雪发表示,若因客观原因等导致上述股份被处置,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可能。可以看到,张劲实际控制的3亿多股份,约98.7%被质押、冻结。

不过,ST雪发又表示,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关联方及张劲涉及案件的判决/裁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的经营出现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张劲现年54岁,是广州曾经的“民企之光”雪松控股的创始人。2018年,雪松控股首次跻身《财富》世界500强,排名第361位,成为当年广州唯一入榜民企。

在恒大撤出广州后,张劲还于2019年成为新的广州首富。

然而,2023年5月,广州警方通报称,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雪松控股下属多家公司被立案查处,张劲等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4年10月,广州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包括张劲在内的19名自然人和雪松控股被提起公诉。

2026年2月,广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张劲被判无期徒刑,并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雪松控股则被处罚金11亿元。

据旁听相关庭审的人士向财新透露,截至案发,张劲等人共造成6800余名集资参与人实际损失逾2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