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民晚报
丈夫的20万元“私房钱”突然“不翼而飞”,让原本平静的家庭生活掀起波澜。面对这笔特殊的财产,夫妻间产生误会与猜忌,争执不断。而真正的答案,竟藏在一次看似平常的家政服务之中。钱款究竟去了哪里?是意外遗失,还是另有隐情?近日,经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苏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巨款”失踪
夫妻二人争执不休
2026年2月18日,从海南返回家中的陈先生,发现自己房间橱柜中白色帆布袋所装的大量人民币和外币现金遗失。
“平时我和我爱人一起居住,她不知道这些是我藏的私房钱。”陈先生表示,该笔财产是自己私下保存的积蓄。直到钱款丢失,妻子尤女士才第一次知道丈夫陈先生藏有这样一笔“小金库”。
一边是家中突然丢失一大笔现金,一边是丈夫此前从未提起过这笔积蓄,夫妻二人就钱款来源、存放位置、丢失原因等产生诸多矛盾,互相猜忌、争执不休。考虑到案发期间曾有外来人员进入家中提供服务,钟点工苏某有较大嫌疑,夫妻二人选择报警。
钟点工趁女主人外出时下手
2月27日,犯罪嫌疑人苏某被抓获到案。警方调查发现,苏某曾于2025年12月28日、2026年1月11日两次前往陈先生家中打扫。第一次苏某仅完成约定的清洁工作,并未发生任何异常。第二次打扫过程中,苏某发现陈先生房间内的橱柜中有一个白色帆布袋,里面装着大量外币和人民币,于是起了盗窃的念头。
当时陈先生还在海南旅游,家中只有尤女士一人,苏某便提议由尤女士中午出门买饭。尤女士离开后,苏某趁家中无人,将帆布袋中的钱取出并放入自己的打扫工具箱中,下班后带回住处,后又带回位于安徽的新家中藏匿。
到案后,苏某供述:“人民币我用掉了一部分,外币我一分没动。我愿意全部退还给叔叔阿姨。”
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超20万元
经查,苏某盗窃的现金包括:30200元人民币、23210泰铢、6902美元、48360港币、1844000日元,总计折合人民币20万余元。
案发后,苏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退赔了被害人全部损失,取得陈先生夫妇的谅解。2026年4月1日,案件被移送至闵行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综合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及勘验笔录等证据,认定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最后提醒
选择家政服务时
还是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做好必要的财物管理
新民晚报记者 赵菊玲 通讯员 杨莹莹 郁雅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