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万兵兵
  实习生 罗橙橙   
  生活日报3月24日讯 日前,记者从我省交通运输部门获悉,清明小长假期间,我省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将继续对7座(含)及以下小客车实行免费政策,免费时间为4月5日0时至7日24时,届时收费站采取不发卡抬杆放行的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4年清明节的放假时间为4月5日-7日。按照以往惯例,2014年清明小长假高速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仍然是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但是8座面包车、属小型货车的皮卡以及行驶证上为8座的丰田越野车等,都属于收费车型。
  日前,我省交通部门相关人士介绍说,今年清明节假期,我省将继续根据《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中的规定,从4月5日0时到7日的24时,省内所有收费公路(含机场高速、收费桥梁和隧道)对小型客车免费通行。
  据介绍,免收通行费时间,以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普通公路则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交通部门温馨提醒,如果在4月5日0时前驶入高速并领取了高速公路通行卡的车辆,请在驶离高速公路时将通行卡交还给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如果在小型客车免费结束时间(4月7日24点)前车辆还没有下高速,请在免费结束时间临近时,选择就近收费站驶离高速公路,领取通行卡后再驶入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