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刘慎平张义国 通讯员刘元强)为推动旅游业实现大发展,近日,临沂市制定并出台2014年度旅游奖励办法,引导调动外地组团社、本市旅游区(点) 和地接旅行社共同宣传推介临沂旅游的积极性,努力把临沂建设成为区域性旅游目的地城市。奖励政策从今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5年2月28日。对旅游大团队给予奖励。对组织旅游专列、包机、入境团队、汽车团队、自驾车等形式的旅游大团队来临沂旅游的外地组团社、地接社,根据游客数量、组织形式的不同,分别一次性奖励组团社3500元至3万元、地接社600元至3000元。对旅游线路产品广告宣传给予补贴。对经市旅游主管部门认可,在目标客源城市的晚报类平面媒体进行符合奖励条件的“二日游” 及以上旅游线路产品广告宣传的本市地接社、旅游区(点)等旅游企业,视其线路产品的市场前景,按广告费用的20%给予补贴。对旅游直通车和车费补贴。对经市旅游主管部门认可,向临沂市开通符合奖励条件的旅游直通车业务的运营方,每班次补贴500至2000元。

作者:刘慎平张义国 刘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