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家冕 通讯员 伊纪荣) 近日,记者从黄岛区旅游局获悉,政府对2013年度区内符合奖励条件的单位及旅游企业进行了奖励,奖励资金共36.5万元,专项用于旅游产业发展。据悉,2011年,开发区出台了《现代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评审和绩效评价试行办法》。根据规定:对被评为3A级旅游景区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给予10万元奖励;对被评为省级旅游强镇的给与5万元奖励;对被评为省级旅游特色村的给与2万元奖励;对被评为四星级旅游餐馆的给予1万元奖励,对评为五星级、四星级农家乐的给予1万元、5000元奖励。2013年,共有青岛金凤凰国际旅游社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获得了财政奖励扶持。

作者:刘家冕 伊纪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