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这是我们建设生态文明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目标。而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着力解决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长期以来,我们主要依靠政府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进行环境污染治理,虽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践中由于存在种种制约和障碍,效果有限。探索新的机制和途径以改变当前不甚乐观的环境污染治理现状,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课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所谓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指除政府治理和污染者治理以外,由独立的第三方通过签订合同或协议承担应由他人承担的环境污染治理任务,并从中获取收益的市场化治理模式。通过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重大创新。

以市场化机制引入第三方对环境污染进行治理,将带来三方面好处:一是有利于克服政府治理和污染者治理的弊端。对于政府治理来说,第三方治理有利于改变环境保护过多依赖政府的状况,有效解决政府对污染治理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和运行效率不高的问题。对于污染者治理来说,有利于克服污染者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对环境污染治理的种种规避行为,将“谁污染、谁治理”变为“谁污染、谁付费”,通过专业化的第三方环保企业提高污染治理效果。二是有利于政府监管。面对众多的排污企业,政府执法部门的管理难度和效果是显而易见的。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监管对象由排污企业转向专业化污染治理公司,不但因为数量大大减少可以降低执法成本,而且由于集中可控使政府的监管更为有力。三是有利于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由于过去粗放型的发展方式,我国环境污染问题突出,治理任务繁重,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将给专业化的环保企业带来巨大的市场空间和无限商机,从而刺激环保产业的发展。

而要让市场化机制在环境污染治理中发挥作用,使第三方治理顺利推行,可通过以下途径:一是政府自身带头推行。如政府投资建设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可以通过授权经营的方式,遴选第三方治理单位经营管理。二是政府尽快出台实施意见,以一定的行政手段在污染企业和污染行业中大力推行。三是通过立法。对于污染排放者,责任主体不按要求采取治理措施的,由环保部门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责任主体承担,将第三方治理要求确立为具体可操作性的法律制度。同时,也要研究相关对环保企业的支持政策,加强污染治理市场规范和行业自律。

2014年“6·5”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为“向污染宣战”,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环境污染治理紧迫性和艰巨性的清醒认识。以市场化机制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对于不断完善环境治理制度,打好这场治理污染的攻坚战,努力改善环境质量,保卫我们赖以生存的共同家园,必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作者系中共贵州省委讲师团马列教研室主任)

作者:陈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