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刚果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将于2014年8月7日生效。

协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的公民和刚果共和国持有效的刚果共和国外交、公务护照的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停留不超过30日,免办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