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文化和旅游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了《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的通知》。

按照《“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提出的建立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要求,在各地遴选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和公示,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将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爨底下村等680个乡村列入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

此次680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遍布全国各省市,湖北省入选数量最多,为27个。福建省、贵州省、江苏省、江西省、浙江省等地区重点村落入选超过2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