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局森林警察支队、连山分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塔山乡派出所、白马石乡派出所成功处置两起非法猎捕野生鸟类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依法扣押猎捕网10张、鸟笼29个,共解救被猎捕活体鸟类48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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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6时许,塔山乡派出所驻村民警在巡查中,发现在塔山乡老官堡村一村民家中后院悬挂着2张粘网。民警立即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控制,在其家中搜查出14个装有活体鸟的鸟笼和6张未悬挂的粘网,民警依法将涉案物品予以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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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经相关部门鉴定,张某用于捕鸟的粘网为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其捕获的黑尾蜡嘴雀、燕雀、黄雀、暗绿绣眼鸟等27只鸟类均属于“三有”保护动物。经讯问,张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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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5月11日9时许,白马石乡派出所民警在巡查中,发现在白马石乡白马石村一村民家的后院山坡上悬挂着2张粘网,其中有一只鸟因长时间被困已经死亡。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高某控制后,在其家中搜查出15个装有活体鸟的鸟笼,民警依法将涉案物品予以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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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经相关部门鉴定,高某用于捕鸟的粘网为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其捕获的白鹡鸰(已经死亡)、黑尾蜡嘴雀、朱雀、黄雀、煤山雀、金翅雀、麻雀等22只鸟类均属于“三有”保护动物。经讯问,高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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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葫芦岛公安